湘潭市岳塘区岚霞路和芙蓉路交汇处的步步高西侧露天大排档,夜宵摊点凌晨12点到1点还在唱卡拉ok卖唱的,声音又大基本无法入睡,6月份打过110投诉,也到市长热线投诉过,下面是网站回复:岳塘分局宝塔派出所已安排民警上门开展劝导工作,但公安不是牵头负责单位,如果仍有此事发生,建议您向环保部门反映情况。于是我又找到环保部门请他们出面制止,结果环保部门了解后回复我说室外广场上的噪音属于110的管理范畴,不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如有发生请拨打110处理。从初次投诉到现在都8月了,每天摊点上唱歌的人都喧嚣到凌晨1、2点,打110只接线员只说向相关部门反映,就是一直没解决,我就想,一个这么小小的噪音扰民的问题,为什么这么久都不能为百姓协调处理好,职能部门是不是自己宣称的百姓的服务员,附近这几百户住户晚上正常合理的休息都不能保证,谈何创建文明城市,和谐城市,我是心力憔悴了,在此发文希望职能部门看到能管管这些不讲公德,深夜扰民的人,善莫大焉~!
真的太吵了
由2017年8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的《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城市管理部门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建议您向城管执法局反映该问题。
2017-08-02 23:19: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