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荣华乡干部和村霸串通操控芳溪村选举
2017年4月7日至4月13日,新化县荣华乡干部伍会初、刘松华和村霸串通一气操控芳溪村选举,其排除异己的丑恶行为如下:
一、没有以任何形式预先通知选举日期,当然成继仁的皇亲国戚能够赶到会场。
二同样是芳溪村选村民代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使规则却有异;四组和六组可以委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户主代表所有家庭人员(如张三有成年人3个,只要张三一人到会场,就可领3张选票),而十组不仅可以由户主代表所有家庭人员,邻居之间也可以以电话形式委托。其它各组都不可委托。
三、公公媳妇被同时提名为芳溪村九组代表候选人,谁说不是暗箱操作呢?公公,张先美,曾任芳溪村主任多年,本人生活和户籍都在九组;张先美的小儿子张湘阴在本村六组张爱萍家做上门女婿,也就是说张爱萍户籍和长期生活在六组,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理应在六组。有村民将相关情况向伍会初、刘松华报告,伍会初回复说:“我说可以就可以”。
四、芳溪村民代表为何都是皇亲国戚?4月13日晚上7:30分,在村霸成继仁家召开推举村民代表会议,由荣华乡干部伍会初、刘松华的监督下,成继仁提名自己的亲弟弟成其文和叔叔张承初(成父亲的同母异父弟弟)为8组村民代表候选人。
五、芳溪村支部委员张先玖给8组苏其斌女儿(年仅13岁)发选票1张;张先玖给9组张人科的儿子(年仅14岁)发选票1张。
六、4月7日,三组举行村民代表选举,张时新和苏春华当选,成继仁得知张时新当选的消息后,以陈清香老人未参加选举为由否定选举结果;4月8日,成继仁组织重新选举,排除了异己张时新。
以上事实句句属实,恳请新闻媒体调查监督,芳溪村村民代表选举是违法的、无效的,必须公平、公正、透明地重新组织选举,请上级政府依法查处,确保芳溪村的和谐稳定。
张先坤 张先湘 张时新
刘唐贤 张先海 张崭新 张先梅
芳溪村三组、七组、八组、九组村民
2017年4月17日
1、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提名人选的;
5、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6、非法串联拉票、贿选、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7、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拖欠村(社区)集体租金的;
8、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9、有其他不宜担任村(居)“两委”成员的情形。
如果属实,张先玖不得推选为支部候选人
2017年4月7日至9日,芳溪村进行楼上既然认可了村干部违纪的事实:一、8组组提倡一名党员推选为村民代表,在投票过程中,工作人员当时将一张选票发给了一位未满18岁的村民。
二、10组在推选村民代表时,因到会户主一致通过不准委托投票,而张先玖作为一名支部委员代替他人投票。
试问:对村干部违纪行为的处分结果在哪?
权为民所赋,权为民何用?
本人曾在荣华乡工作了好几年,对芳溪村的情况很了解,其实芳溪村的村民思想比较纯洁的,如果乡政府干部把工作做细、做实了,我想干群关系绝不会今天这样紧张。
据芳溪村7组张先梅说:“至于今年芳溪村民代表选举,从没有人通知,人口集中居住的院落也没张贴公告,芳溪村的领导没把我本地人看待,我也不想也没能力当领导,但被无端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冤啊”
2017年4月7日至9日,芳溪村进行第十届村民代表推选,支部书记张楚华负责1、2组,支部委员张日东与村委委员张云秀负责3、4、5、6组,支部委员张先玖与村主任成继仁负责7、8、9、10组,推选后有个别村民向领导反映该村3、4、8、9、10组在推选村民代表时存在问题,乡里立即成立调查组,以政协主任伍军红为组长,纪委伍会初、刘松华、驻村干部张文明为组成人员,进村找当事人进行调查,情况如下:
3组在推选过程中,每一次推选是到会户主对两位代表是一次举手表决通过,而不是逐一举手表决通过,导致第二次重新推选,而第二次推选时,到会户主没到一半。
4组推选村民代表时,到会户主没有到一半。
8组组提倡一名党员推选为村民代表,在投票过程中,工作人员当时将一张选票发给了一位未满18岁的村民。
10组在推选村民代表时,因到会户主一致通过不准委托投票,而张先玖作为一名支部委员代替他人投票。
9组提倡推选一名党员和一名女性为村民代表,后通过无计名投票,推选张先美(党员)与儿媳张爱萍为村民代表,他们已多年分户,且不在同一个户口上。张爱萍是本村6组嫁入9组,但在6组建房居住,在6组推选时她也没参与推选。
调查组将情况反馈到乡里,与芳溪村支两委,3、4、8、10组在推选村民代表时程序不合法,责令村支两委对上述四个组重新推选村民代表,为考虑到会户数,时间定于4月13日晚上七点半,当时乡里派伍会初、刘松华、张文明三名干部参与指导和监督,晚上8点左右开始推选,推选前,干部伍会初、刘松华将选举纪律、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与到会户主一一解读,关于推选方式,可无计名投票,也可举手表决,投票方式:若到会户主没到应到人数,可采取委托投票,也可打电话、发短信、微信,但尊重选举人意愿,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由到会户主协商通过,可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时到会户数每个组都达到了应到人数,采取无计名投票推选,由乡人大代表张先康为监督员,选举情况如下:
3组到会户主一至商议可委托投票;10组到会户主不同意委托投票,到会户数直接参与投票;经过公开、公正投票,两个组顺利推选出了村民代表。而8组大多数户主不同意委托投票,以张先湘为首的几户因未达到个人意愿不准委托投票,随即离开会场,导致村民代表推选不成功;同样4组多数户主不同意委托投票,以张时新为首的几户因未达到个人意愿不准委托投票而离开会场,导致该组村民代表推选不成功。
2017-04-18 00:02: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