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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永顺县交通局劳动纠纷案件存在枉法裁判的控告

2018-8-1 18:20:47发布33次查看
尊敬的各级领导,各位网友:
我叫王爱群,女,土家族,现35岁,系永顺县车坪乡里仁村四组村民,父亲王大怀,67岁,于2014年3月15日去世,母亲彭玉梅,66岁。80年田地包干到户时,我家5口人承包土地7亩多,85年岩板铺工班修路,建房,种植时非法占用我家田地4.8亩,30年来分文未得到任何补偿补助及我父亲在公班辛勤一辈子养路待遇的劳动纠纷问题,简要情况反映如下:
永顺县人民法院,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分别在审理(2013)永民初字第636号和(2014)州民一终字第138号,王大怀与永顺县交通局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存在严重枉法裁判问题,致使控告人的诉求无门。特提出控告!
永顺县人民法院认定本案王大怀与交通局不存在劳动关系,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本案王大怀与永顺县交通局劳务承包关系,明显存在错误。
本案控告人提交的证据充分证明王大怀家因土地1985年被非法占用后,于1990年王大怀经永顺县车坪乡乡政府协调进入永顺县交通局从事道路养护工作,事实上已经与永顺县交通局存在劳动关系。永顺县人民法院以王大怀与永顺县交通局未签订协议或合同,未提能提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为由对王大怀与永顺县交通局的劳动关系不予确认是错误的。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王大怀与乡政府和地方道路管理站之间为劳动承包关系也是错误的。
王大怀从1990年至2013年在交通局处工作期间,受永顺县交通局的管理,工资,生活费由永顺县交通局发放,王大怀虽然与永顺县交通局没有签订形式上的书面上的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上述权利义务,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如果王大怀与永顺县交通局为劳务关系,那么王大怀与交通局也只仅具有经济上的关系,不存在人生关系,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永顺县交通局根本没有为王大怀支付生活费的义务,结合本案控告人提交的证据,显然能证明王大怀与交通局为劳动关系。
永顺县人民法院,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实用法律上均有错误。
《社会保障法》第四条规定:中法人民共和国镜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第九十六条规定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永顺县交通局不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履行法定职责,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称与本案王大怀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不能成立。永顺县交通局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仍未与王大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视为王大怀与永顺县交通局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致使王大怀不能享受应当享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王大怀2010得了职业病鼻咽癌,在2013年得病情非常严重的情况下一审法院既然用七个月的时间审理,后来以没书面劳动合同驳回上诉上,就在2013年3月份王大怀住院化疗期间,时值老龄工人大普查,交通局领导多次来电叫去办理退休补偿相关手续,到王大怀出院后去办理已经过了普查风头,交通局领导反口说是农民健勤代表工,付出一生心血的补偿款不知落入谁人之手?在不做任何安置补偿的情况下在2013年6月交通局联合车坪乡政府共同单方面共同强制下了解除通知,硬把劳动关系说成劳务关系!得不到很好医治受尽百般委屈折磨的王大怀最后在2014年3月份含恨提早离开了妻儿,以上种种都严重损害了王大怀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终上所述:永顺县人民法院,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王大怀与永顺县交通局劳动纠纷案件过程中,存在严重枉法裁判问题,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维护。这一切的后果的造成均为被控告人枉法裁判侵权所致,因此,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为严明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控告人对永顺县人民法院,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枉法裁判侵权行为,向国家执法机关提出控告。并恳求在行政执法,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规定下,请立案认真处理!
控告人:王爱群

凭个人对法律的理解认为:法院认定是劳务关系是正确的。劳动合同法尊敬的各位正义爱心人士;您们好!
我叫王爱群,是王大怀的女儿,在这感谢您们的关注和点评!关于永顺县交通局非法占用我家土地及我父亲王大怀工作待遇事情我在这做点补充:
以上我反映的问题,我父亲王大怀及其家人在多年以来一直不断向车坪乡政府和永顺县交通局领导反映请求解决此问题,可至今仍未得到解决。对于失去大半土地的农民家庭来说是多么大的生活难题,特别是我父亲王大怀在得了职业病鼻咽癌的几年中更是艰难万分。我父亲因工作关系患了鼻咽癌,病重期间向单位请假不批,只得由我母亲替我父亲养路,病轻和出院后我父亲为了生活和治病,父亲又只有带病回到工班养路,我们一家都是农民,是靠土地赖以生存和生活,显然对于失去一半多土地的农民家庭来说生活是非常艰难,在患病住院及带病养路期间,我父亲带病养路还被永顺县地方道路管理站扣工资和罚款,各级公路部门负责人及当地乡村干部不但从未看望慰问,还以各种形式刺激狠心打击,受到一连串的打击迫害下使我父亲的病情加重,气血攻心提早于2014年3月15日带着含恨和企盼离开妻儿和人间。在办理丧事期间也没有相关单位负责人来看望,从未得到分文慰问费、医疗等费用。近30年永顺县交通局岩板工班修路、种植,建房占我家田地,从未给过什么补偿补助,我父亲作为永顺县地方公路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在病重期间相关领导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实在令人寒心。
我一家都是贫苦农民,弱势群体,为了父亲治病负债累累,父亲去世,现在多病的母亲和我为了生存相依为命,整天忧心忡忡,生活更是艰难困苦。因而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为了一个公平公道,不得不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请求解决永顺县交通局车坪乡工班修路建房占我家承包田地近30年补偿和我父亲公路养护应有工资和福利待遇的问题时,娄遭人生打击威胁,被非法囚禁以家人失联,身体精神严重受到伤害致病不能医,现事情得不到解决还不断收到恐骇信息,更使我和家人不得安生。为了我含冤九泉的父亲和家人能得到一个公平公道。和这种不法行为.所以不管我的力量多么薄弱受到多大的打击仍得告诉自己坚持!坚持!在坚持住!想到(2014年1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讲过:许多案件凭良知就能够明断是非,做人要有良知,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所以我怀着希望怀着信念怀着感激来到这里呼唤各界各业的正能量助我驱除对强势力的恐惧,给予我更坚定的力量!
20141016
法院判决是正确的。就案件的事实来讲,王与交通局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这一点是无可争议的。
尊重事实,尊重法律。法律是公正的,法院是不会偏向哪一方的。
永顺县交通局非法占用我家田地不做任何补偿使我家生活艰难,我父亲王大怀是受安置从1990年至2013年在交通局处工作几十年的,在几十年受永顺县交通局的管理,工资,生活费由永顺县交通局发放,道路由交通局管辖。难道不是劳动关系?
我父亲王大怀虽然与永顺县交通局没有签订形式上的书面上的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上述权利义务,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永顺县交通局不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履行法定职责,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这样的错在于谁?称本案我父亲王大怀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说法当然不能成立。
永顺县交通局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仍未与王大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视为王大怀与永顺县交通局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致使王大怀不能享受应当享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我父亲王大怀因工作环境关系2010得了职业病鼻咽癌,在2013年得病情非常严重的情况下一审法院既然用近七个月的时间审理,后来以没书面劳动合同驳回上诉上,这样于理于法不能服人!
就在2013年3月份王大怀住院化疗期间,时值老龄工人大普查,交通局领导多次来电叫去办理退休补偿相关手续,到王大怀出院后去办理已经过了普查风头,交通局领导反口说是农民健勤代表工,在不做任何安置补偿的情况下在2013年6月交通局联合车坪乡政府共同单方面共同强制下了解除通知,硬把劳动关系说成劳务关系!付出一生心血的补偿款不知落入谁人之手?
又有谁可解答下:有义务的农民建勤代表工的年龄定为多大,义务做工定为时间为多长?
我父亲王大怀得不到很好医治受尽百般委屈折磨的情况下,就在我不得不向上反映问题时,我可怜的父亲在2013年3月12号晚受到地方政府干部残酷的言语攻击后气血攻心,在2013年15号清晨短短不到3天时间受冤含恨提早离世!我这个做女儿的连父亲最后一眼都没看上!
以上种种难道不是严重损害了我父亲王大怀及我一家的合法权益。这样的做法难道合理?合法?这样的判决难道公正?这样非法侵占我家的田地,枉法迫害我父亲含冤离世,我和家人反映问题时遭受非法囚禁数日,遭受打击至病得不到医治的非人待遇的事实,(我母亲彭玉梅在有高血压的情况下遭受高度恐骇下几天几夜不能正常食眠,头痛得了脑血栓,我也是精神身体受到打击严重头痛,心悸,抽筋,胃痛,失眠,得不到医治而卧床不能起)请换位试想有谁能接受?我若接受,我一家没了田地怎么生活下去?若迫使我接受,公道人心在哪?国家纲纪的在哪?惠民政策在哪?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在哪?国家公仆形象在哪?
怎么回事,开始打人了吗?这些政府的饿狼,什么手段都使得出,你可要小心了。还是到上级喊冤去,底下的人都官官相互,申不了冤枉的。
这些机关干部怎么这么狠毒,这么坑害老百姓,毫无道德人性,比流氓更恐怖,真是国家的蛀虫,这种不法行为简直就是白色恐怖。挺住,坚持真理!
不要畏惧那些邪恶势力,现在的天是共产党的天,他们那些枉法的老虎苍蝇迟早会被清理。
现在的法官还有没有职业道德啊?当官的怎么能这样坑害老百姓!还有没有天理啊!
你们的官司经过了县里和州里的判决,既然是枉法裁判到底下喊冤有什么用,不如向上面高层去告。什么检察院,纪委都可以的,下面要这样判,想想能改判?
这样的作法不对,依强欺弱,不讲公道和人道。到电视台去曝光他们!
国家就该把那些执法违法的人,给揪出来“晒晒太阳”,看他们有多黑暗。
你可以向高级法院申诉或是到检查院去抗诉,现在乱判错判是要受处分的。
丫头,你为公平公道而坚持奋斗是对的,正义会站在你这边的。支持你,加油!
这些个吃饭了无事坑害老百姓的家伙,真是作孽。
怎么打人,简子是土匪的行为,别人求个公道有什么错。
可怜的一家人,那样对待这一家人真是不讲道德良知。
这些人简直给共产党摸黑,乱来。
妹子,坚持下去。自古邪不胜正,为自己和家人讨回个公道是对的。
你得到上级部门去反映,最好备个案。
2014-10-15 18: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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