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红线权属问题,望解答
沅陵重点工程,两桥一路,龙兴大道,要致富先修路,但它却相反使我一家从贫穷的边缘走向了贫困中央,
试问沅陵县人民政府:龙兴大道建设我们百姓支持,但龙兴大道主体只征收30米宽,凭什么能在征收的50米宽主路两边各再划30米宽不征收红线(共宽变成110米)?征收款却只认中间50米,用什么法律法规作为依具?该30米红线归属权是谁的,业主又是谁?
农民责任承包的土地是不是该得到相应补偿才失去权属,否则对平民百姓太不公平了,如果还是农民的,为什么农民没有支配使用权了?如果以后进行商业发展,原承包责任农户是否有优先权,其中的生值空间利润是谁的?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经过认真调查核实,答复如下: 1.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龙兴大道是s317的一部分,于2015年8月14日经省政府批准[(2015)政国土字第1218号]。通过审批并兑付了补偿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权为住建部门。 3.农民承包的土地未经过征收,产权所有人为集体经济组织(村或居委会);承包经营权为农户,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可自由支配。
沅陵县国土资源局
2018-04-17 23:08: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