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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澧西居委会高路铺村干部无视耕地非法买卖

2018-8-1 10:13:32发布69次查看
澧县澧西居委会高路铺村县居委会村各级干部无视耕地非法买卖,非法改变耕地用途修建房屋,被毁耕地离高路铺村村部不到100米,2015年5月村长赵小林和村书记史克申在接到村民举报后不处理不上报,详装不知情,互相推诿,默许当事人肆无忌惮地破坏耕地,2016年村民几次上报村委,可史克申一句“村里没有执法权”将村民打发走,从不做实质性的工作阻止非法行为,试问你没有执法权为什么不上报要求有执法权的单位来处理,作为一个村的法人代表,请问他能代表村民的什么?代表村民出卖村里的公有土地!代表村民吃喝玩乐!这样的蛀虫代表有他有何用?为了他们的的个人利益在村里胡作非为,欺上瞒下,请问这样的蛀虫有没有人管?这样的蛀虫还管不管得了?
私自买卖土地是严重违法行为!这个村支书是个文盲?
不要对村支书有过高的期望,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周永康令计划这样的高官都不靠谱,何况没上官位的村支书。
这是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土包子,不懂政策,还上网乱搞!可笑!
这是制度的弊端,你去当村支书说不定有过往而不及。
楼上的,国家定的好政策土地流转,是让你们把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给别人起建筑?
有关部门都哑巴了?
澧县国土局呢?装聋卖哑?是否严重涉嫌不作为?
http://www.zmgov.com/news/fz/2016-04-13/196291_2.html 卖自家地获利被判刑 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其八个月的有期徒刑 该案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甘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不过考虑到干某对于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便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已非法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罪名判处其八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以40000元的罚金。
上面的几个叫嚣土地流转的文盲,还有高路铺的打牌赌博的书记,你们都好好学习一下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而土地使用权则可以依法转让。凡是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即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则对何种情形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作了具体规定。为此,法官对广大群众作出了友情提醒,知法守法,切忌一时糊涂触犯法律。
2016-05-19 00: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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