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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采购办主任袁分涉嫌插手干预政府采购项目

2018-8-1 0:51:43发布14次查看
被举报人:袁分 工作单位:中方县财政局 职务:中方县采购办主任
举报事项:袁分利用担任财政局采购办主任职务之便,插手、干预政府采购项目,涉嫌滥用职权,严重违法、违纪。
一、政府采购项目审批把关不严
2017年6月,中方县教育局学校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总金额约数千万元,此项目被县采购办审批成“服务类”公开招投标,招标文件即没有要求供应商提供大众物品名称和价格,也没有要求供应商提供大众物品的质量和规格,所有大宗物品(肉类、大米、蔬菜、干货、调料等)的价格、质量、规格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决定。
二、史无前例地组织政府采购“评后监督”,此举创中国之首,世界之最
什么是中方县政府采购“评后监督”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成的合法评委会成员评标结束后,中方县采购办再次以“采购监督”为名,组织非评委会成员和社会人员,对中标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改变中标结果,擅自决定“中标人”。堪称中方县特色政府采购“评后监督”。
2017年8月23日,中方县教育局学校大宗食材项目在怀化市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结果却迟迟未对外公布(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三天内公布),直至2017年9月5日才挂网公示(公示结果:第一、第二、第三、第五名废标,唯独第四名中标)。期间,袁分组织“评后监督”小组对评委打分的前五名企业进行考察,袁分带领的“评后监督”小组颠倒是非、歪曲实事,将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第五名企业莫名其妙废标,被废标的企业至今都未收“评后监督”小组任何考察结论报告。
请问“评后监督”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请问中方县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是否都采用了“评后监督”的方式进行了采购招标?请问中方县其他政府采购项目没有执行“评后监督”是否渎职?请问唯独中方县教育局学校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使用“评后监督”,目的何在?请问通过“评后监督”确定的唯一供应商垄断经营,没有对比,如果中标供应商提供天价食品、劣质食品,学校必顺接收,全县师生食品安全如何得到保障?
袁分等人涉嫌的违纪、违法行为多次被举报到有关部门,但是都没有得到查处。本人将继续关注此事件的处理进展,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广大社会媒体反映。
从网上舆情来看,袁芬主任管理的政府采购多次被举报,他毫发无损!如果上述举报属实,可及时向省、市纪委或巡查组书面反映。
2018-01-24 21: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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