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水口山镇新同村一村民,因为本村村民康继桃在我屋前田里违规建了一栋四层楼的楼房,他家在屋前马路边挖了一个1.5米深的电线杆坑,准备装电线杆,但坑挖了好几天都没有把电杆装上去,而且坑的周围也没有做任何的防护措施及安全标示,在9月25日导致我快五岁的儿子不小心摔坑里头朝下猝死。
我想追问,政府明文规定在搬迁的红线区内是不准许再建房,为什么他家可以大张旗鼓的建一栋四层楼房,还快装修好了,是谁批准的,是哪个国土局的人员,政府官员允许他家建房,家里有老宅基地不建,占用耕地,浪费国家资源,里面是不是存在红包贿赂,官员腐败问题,政府一直强调要排除安全隐患,村干部为什么没有排查到位,是不是存在失职。我家在这生活30多年了,都没有出过事,违规房不建,我儿不会出事,现在相关人员都在推脱责任,没有人来承担赔偿,叫我儿何以安息,请求政府还我一个公道。
对《常宁新同村村民违建造成我儿死亡,赔偿3万元销声匿迹》网贴的回复
水口山镇新同村村民康家勤反映9月25日小孩意外死亡一事。事发当日,新同村两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上报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非常重视,安排公安司法介入。经调查核实:小孩爷爷带着小孩在菜地浇水,小孩在玩耍过程中,掉入康继桃挖的一个准备埋电线杆的坑洞中。9月27日,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协议,一致同意走司法程序。
至于文中反映房屋违建一事,已上报至国土局。
水口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5日
2017-10-10 20:54: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