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从事公共卫生近十年,身为编外人员的我们,不管怎么积极努力工作,表现再优秀,都被看成“二等公民”,同工不同酬,不能享受职称晋升,亦不能享受年底评先评优,有的甚至连工资都不能保证,身份还受到歧视,这些也都算了,郴州市北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一纸文件,强压我们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更是让我们这些基层医务工作者寒心。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编外人员远远超出编内人员的数量,也承担了大部分的工作任务,与劳务派遣政策不符啊?不明白为什么要强压我们这些工作多年的技术人员签订劳务派遣?这就是所谓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吗?
感谢您对北湖卫计工作的关心、关注。就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向司法、人社等有关部门咨询政策,并召开了局务会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辖区服务人口数逐年上涨,单位实际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量有限,工作任务不堪重负,严重影响了城市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弥补人员不足,各单位编外聘用了大量的医务人员。不可否认,这些编外人员为我区的卫生计生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在管理上,长期以来缺乏规范。有的编外人员同工不同酬,有的社会保险不够全面,编外人员的利益难以切实保障,单位在人事管理方面也存在大量的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编外临聘人员管理,2017年11月7日,经局务会研究,下发了《关于全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临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通知》,建议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试用期满3个月可以实行劳务派遣,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并购买养老、医保、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全方位保障编外人员的利益。我局下发《关于全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临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通知》,目的是为更好地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编外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热情。为加强政策宣传,从思想上解除编外聘用人员的顾虑,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全局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真倾听基层干部职工心声,慎重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安抚工作,确保大局稳定,上下齐心,顺利推进全区卫计系统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工作。
特此回复。
北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6日
2017-12-04 22:0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