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查处隆回县羊古坳村委会违规买卖集体土地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报告
尊敬的红网百姓呼声栏目:
我们是隆回县羊古坳镇羊古坳村的村民,现将羊古坳村委会买卖集体土地、损毁山林的有关违违纪事实汇报如下:
羊古坳村匡家冲地段地处隆回金六公路羊古坳镇居委会,地理位置优越,土地价格优势明显,羊古坳村委会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出卖集体土地,侵害村民合法权益。
一 村委会私卖地皮 钱款不知去向
2013年,金六公路经过羊古坳镇,需占我村村民土地,有村民借拆迁补偿幌子,要求补偿门面。后来,政府答应在本村集体土地中划出一千多平方米,大约9个门面的地皮作为村民拆迁补偿。但拆迁户未按约定拆除应拆房屋,补偿的门面理应属于村集体所有。但村委会在未召开任何会议情况下,私自把上述9个门面的地皮卖给王书长等四人。村委会未公布出售门面的细节情况及卖地款去向。
2017年初,羊古坳村委会又故伎重演,在未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村支两委会的情况下,以土地流转为名,私自将村集体的山林(约10亩)以3.18万每亩的价格卖给外村村民彭中勋,且附加条件还得在前面9个门面的旁边划拨一条宽20米通道,以便彭中勋开发后面山林,导致集体土地白白流失。显然,村委会的做法,严重侵害了村民的知情权、其他村民的公平购买权等。该山林原本属于村集体的退耕还林山地,彭中勋购买后,又私自砍伐该片成林的山林,林地面目全非,造成土地大面积流失,污染下游环境。
二 如此违法违规行为,到底谁来管?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任何人未经集体投票表决和上级批准,不可擅自转让、出售或出租集体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2017年,羊古坳村委会私自将属于村集体的土地卖给个人,搞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明显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等。中央三令五申强调要防止工商资本介入土地流转后搞非农建设、影响耕地保护等问题,羊古坳村委会视法律法规为儿戏的行为,性质恶劣,是违法的。
事情发生后,羊古坳村的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因有地方保护伞的干预,事情被向踢皮球一样推来推去。第三方则不顾村民组织,加速施工,无所顾忌。村民眼睁睁看着村集体土地被破坏,政府却不处理,只能寻求媒体前来关注,调查处理。以维护羊古坳村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还广大人民群众一个公道。
羊古坳村广大村民
2017年4月
谁偷走了我的节操 2017/04/18 23:52:46
这个事情有所听闻,听说那边要搞开发、鼓励农民改变经营土地方式,通过向优秀先进集体村学习营办农家乐、米厂等方式突显当地特色来带领当地人民群众富裕起来。作为农村出身的孩子来说,心里是很开心的,毕竟看到家乡面貌终于可以焕然一新啦,政府给我们老百姓修路为的就是让我们过上好日子。但是文中说到政府随意买土地给个人这一说法,个人觉得这个完全不可能。请楼主说话有事实,不要当网络喷子哦!你这样乱说要农村土地三改怎么进行,你要大家不要紧跟国家号令吗?你这样乱说要招标,吸取资金该如何进行,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经济在当地该如何进行?发展地方特色文化,发展服务业,发展旅游业在隔壁村进行的如何如荼,你要自家村的人怎么想?
隆回县羊古坳村毁损山林、擅自买卖集体土地违法行为
隆回县羊古坳村毁损山林、擅自买卖集体土地违法行为
隆回县羊古坳村毁损山林、擅自买卖集体土地违法行为
可耻 可恨 希望领导查到底
2017-04-18 15:1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