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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还平江县梅仙镇钟家村“苦命人”一个家

2018-7-31 7:27:26发布194次查看
各位领导:
你好
我叫顾请求,家住湖南省平江县大洲乡,八岁父母离异,后随母亲改嫁到本乡大江村,十岁母亲得精神病,完全没有了劳动能力,继父在我十三岁那年肺结核死亡,那时我吃百家饭到十五岁。
我十五岁到广东打工。 在厂里没日没夜加班,于二00五年在邻镇,梅仙镇上买了一套三层门面房,可好景不长,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曰,湖南省平江县梅仙镇开发修路,在拆迁隔壁房屋时,把我的房子误拆成危房,现以不能住人,镇官员说我本身房屋质量不好,只肯赔偿一万元
我的房子以住了差不多十年,一直没问题,现在做房子要几十万元,一万元在这个物价疯涨的年代能干什么,我没钱没关系孤苦零丁,没有门路
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跪求,请上级领导給予帮助,顾请求,平江县梅仙镇钟家村。电话:13631971462邮箱1045581454@qq.com
关于顾请求在湖南红网发帖的回复
关于顾请求网友在《红网 百姓呼声》上发表的《请还平江县梅仙镇钟家村“苦命人”一个家》我镇已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组成了调查组就网帖中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相关问题按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顾请求,平江县大洲乡大江村村民,2005年购买我镇钟家村三组集体土地上房屋一栋,共3层、地面面积73平方米,原户主为钟家村三组钟意源。该处房屋建造时,两边房屋都已建好,属填空补缺。按照国土法有关规定,故顾请求与钟意源的房屋交易非法,无法过户房产证和土地证。为取得房产证和土地证,2014年,顾请求通过伪造身份证,将户籍地址非法变更为梅仙镇钟家村三组,以此骗取国土、房产部门批准过户。
2015年,梅仙镇为解决集镇交通拥堵现象,消除安全隐患,设计交通红绿灯,将钟武龙房屋进行依法征收拆除(靠当事人顾请求北面房屋),原钟意源建房属填空补缺,建设是无任何围栋,完全靠在两边房屋借力,钟武龙房屋拆除以后,顾请求非法购买的房屋就成了危房。事情发生后梅仙镇政府十分重视,多次到实地查看,与当事人顾请求对接,但当事人顾请求以在外生意忙为由,拒绝与政府对接洽谈。由于顾请求一直在外做生意,后梅仙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与其联系,要求户主回来解决此问题,户主承诺过完年会回来,但至今尚未回来办理此事。若该户主近期回镇,镇政府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梅仙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1日
巡视工作反映:平江少数职能部门的干部不愿作为、不敢担当,平江经济发展环境不优、少数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精神懈怠,一些领导干部工作不实,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力度不大;从梅仙镇的回复来看,平江仍然存在这些弊端。首先,房屋因征收拆迁变成了危房不能居住,这本身就是民生问题受到了侵害,恢复解决这个民生问题是不应该讲什么价钱的事情。但梅仙政府追查历史根源,弄出了一些“违法”问题,认为自己不重视民生、为官不为还有一大堆的道理。其实,反驳这个回复是不需要法律知识的,如果交通事故的死亡与杀人的死亡,我们应不应该查死亡者的病史,如果死者是个病体,这样是不是就可以不担了责任或者是减轻责任?顾某是大江村村民,2005年购买了钟家村三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按照国土法有关规定,故某的房屋交易为非法买卖,无法过户办证。其实,这个道理是管理问题,他不表示房屋没有价值。其后顾某将户籍“非法”变更为钟家村三组,骗取过户手续,这仍然是一个管理问题,他与房屋的使用价值没有关系。但征收拆迁损毁的是使用价值,而梅仙镇政府答复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但没有说依据什么法来处理。其实,房屋损毁后应该恢复其使用价值,这不需要讲什么合法与非法的交易事情,今天,梅仙讲“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的官话,但如果是追踪历史根源,推卸自己责任,不谈使用价值,这样的官就不是一个什么好东西。因为房屋的非法交易也不表示你有物主权。
楼上说的太高深,看不懂。搬弄一堆什么价值不价值的东西,也不知道是真懂还是在充里手~ 从梅仙镇的回复来看,其实事情已经很清楚了,帖主其实就是在做了一个非法行为后又做了另一个非法行为。我觉得梅仙镇要做的就是依法处理打击这种非法行为。帖主在这里发帖,在我看来就是蛮横无理,没事找事。
二楼的评论没有什么不对的,房屋的卖与不卖,其使用价值不变,交易违法只是买卖无效,但要经过法定程序才能撤销无效买卖,而房屋并不因为买卖无效而没有价值。征收拆迁破坏了使用价值,他与房屋的买卖是不同的二种法律关系。帖主就是做了一个非法行为后又做了另一个非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只能由职能部门在法定期内给予打击,而不是镇人民政府有权撤销买卖,追踪历史去打击。请你公职人员记住,行政处罚是县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处罚,而且是法定期限内,绝对不是镇人民政府,也不是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没有了时间与制度的限制,行政管理也就乱了阵脚,梅仙镇从处罚的级别上讲就不构格,从时间上讲,你发现太晚。另外,十几年前的买卖就是错了,职能部门也不能委托你镇政府去打击。
感谢各位网友关心,关于本人房屋问题梅仙镇党委、政府已妥善处理!在此,为之前因对梅仙镇党委、政府误解而产生的过激言论诚致歉意!顾请求,平江县梅仙镇钟家村。电话:13631971462邮箱1045581454@qq.com
2016-03-10 10: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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