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几大楼盘没有预售许可证却收认筹金是否涉嫌非法融资?
最近发现,桃江县城几大楼盘如大汉龙云台、凯邦华通城、谷山郡、跃宇天骄国际、金峪华府,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有的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大作宣传广告,有的大量收取购房户的“认筹金”,而且已经收了好几百户了,“认筹”金额应该上亿元了吧?
上述几大楼盘中,仅凯邦华通城一期是商业,其余几家为住房。对于没有预售许可证的理由,各大楼盘售楼部工作人员的说法不一:问及是否有预售许可证时,大汉龙云台、凯邦华通城的售楼小姐均称“在老板身上”,可老板你自然是见不到的;金峪华府、跃宇天骄国际只是作了广告宣传,他们“认证”不是“认筹”,没有收款,而且预售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一律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和收取认筹金。可是,桃江这几大楼盘为何敢如此明目张胆违法操作?甚至有的还敢在电视台等媒体大肆宣传、大作广告?相关部门监管是失职?而且,目前上述几大楼盘中,可以看到主体工程已经树起来的是跃宇天骄国际,大汉三期和凯邦华通城还是平地。我真为那些不懂法的认筹户们捏一把汗:万一开发商卷款开溜,那就是涉嫌非法融资,到时认筹款户们只能拣起石头打天!这样的事国内不是没有发生过!开发商敢如此违法操作,“后台老板”是谁?
因此建议:为规范房地产市场,桃江各大楼盘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应该立即停止认筹,收了认筹款的应该立即退还;工商部门应该切实履行职责,严禁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发布广告;因已经涉嫌违法,公安经侦部门应该启动侦查!
关于红网“没有预售许可证可以收取认筹金吗”的回复
网友:
您在红网上发表的贴文已收悉,我局非常重视,由局执法大队进行了详细了解,现回复如下: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桃江县房管局,如此回复,仅仅是复制了帖文中的法律条文,岂不是装模作样?其实,这幕后的什么交易和套路,大家都懂!你们看,尽管没有取得相关手续,可上述几大楼盘为何敢明目张胆对外发售和收款?
看得出,有内幕!纪委不能失职,要严查!
纪委不能包治百病,这种事情找纪委是没用的的
2017-12-21 16:2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