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桑植县澧源镇何家坪社区居民,于2007年6月30日通过拍卖程序取得桑植县何家坪页岩砖厂所有权,主要资产有:国有土地使用权20.5亩,机械设备,厂房砖窑等。
2007年八月,我在取得该砖厂所有权和使用权后,对该厂大量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并投入资金600多万元后正式生产。此期间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0年初,为扩大生产适应社会需求,解决再就业人员,增收创收,又依法征收6.7亩土地,支付土地补偿费用及有关税费100多万元用于扩大规模扩建场地。
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0年10月8号签发了(2010)政国土第107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审批单。其中包括我征收的何家坪村的土地。(注:此时并没有“桑植故事”建设规划)
因桑植人民县政府城镇规划建设,将何家坪页岩砖厂及(2010)政国土第107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审批单,征收的土地,全部列入“桑植故事”商品房开发项目。并通知有关部门不再给我办理
有关经营手续,停止生产,致使我厂停业至今。造成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员工工资至今无法发放到位!
现桑植故事项目在未于我厂达成任何征收补偿协议的前提下,已破图动工,好好的砖厂已经破烂不看,无法再生产,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
此时此刻,我想问的是:1,在土地未进行公示,对我厂也未进行任何补偿和签订相关协议的前提下(桑植故事)项目为什么可以大胆的破土动工!!!搞的有声有色!而且县政府就在此项目的正对面!
2,我依法依规取得所有权的砖厂证件,不给办理相关年检和更换。造成的经济损失谁负责!
3,2013年4月8号,当时责任领导就签发了对我厂的搬迁意见。直至今日还未做出任何搬迁意向和动作!
4,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0年10月8号签发的(2010)国土第107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审批单 办理的100多万费用谁负责!!!!(相关发票都有)
附件: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0年10月8号签发的(2010)国土第107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审批单
桑植县国土局采矿权延续相关部门审查意见表
桑植县2010-23和2010-24号地块规划附图
未公示开发商先动工 的现场照片
😡😡😡😡
应该解决
强取豪夺的节奏呢
2016-06-11 10:2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