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烈要求查处川岩乡川岩村原支书龙海林和原会计蒋复丙贪腐行为的举报信
举报内容:①东安县川岩乡川岩村原村支书龙海林和原会计蒋复丙贪污等行为。
②川岩乡政府主要领导偏袒包庇蒋复丙。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湖南省东安县川岩乡川岩村第1、2、3组村民,特向上级领导举报我村前村支部书记龙海林和前村会计蒋复丙等人的贪腐行为,切盼上级领导严查、彻查我们广大村民身边的腐败行为。(龙海林系川岩村7组人,蒋复丙系川岩村1组人)
一、2008年私分救灾粮:
2008年年初的大雪致使我村很多村民遭灾,上级领导非常关心广大灾民的生活,给我村下拨了一定数量的救灾粮,但蒋复丙和龙海林竟然置忍饥挨饿的广大灾民于不顾,私分了这些救灾粮,特别是蒋复丙把这些救灾粮一袋一袋扛回家去喂猪,同组五保老人蒋双福知道了这件事,就跟蒋复丙讲,希望蒋复丙能够施舍一袋大米给他,蒋复丙竟然伸出握着拳头的右手恶狠狠的说:你再在外面乱讲话,我就用这个来对付你。2008年是蒋复丙担任村会计的第一年,他就如此放肆地贪污受灾村民的救灾粮,足以说明蒋复丙这个人品行恶劣、无所顾忌!!!
二、造假骗取私分国家生态林补贴款:
我村各个村民小组都有自己的山林,但是我们川岩村村集体并没有一分一亩公有山林。2015年,蒋复丙和龙海林却造假455亩川岩村村集体生态林上报给林业部门,每亩14.5元钱,骗取财政补贴款共计6597.5元。2016年,他们二人又将这455亩生态林划分为330亩和125亩两个部分,其中的125亩化整为零,名义上加入到4、5、6组许多农户的生态林当中,实际上这些农户当中有很多人并没有拿到生态林补贴,个中原因不得而知;而其中的330亩仍然保留在村集体里,作为村集体的公有生态林,每亩14.5元,共计4785元。
2015年和2016年两年生态林补贴合计达11382.5元,龙海林和蒋复丙却对这笔款项不公开、不入帐,最后不知去向。而我们1、2、3组有一大片风景生态林却没有一分钱的补贴款。当我们1、2、3组广大村民在2016年向川岩乡政府领导反映龙海林和蒋复丙骗取国家生态林补贴款时,川岩乡政府的领导竟然说2015年这笔补贴款在上报县林业局时弄错了,先说是将川岩乡岭芝村的生态林补贴款填报到川岩村来了,后又说是将白牙市镇大邱村的生态林补贴款填报到川岩村来了。岭芝村和川岩村都属于川岩乡,填报错了有可能,而大邱村和川岩村分属我县白牙市镇和川岩乡两个乡镇,有可能填报错吗?即使2015年填报错了,2016年还会弄错吗?事实是2016年川岩村村集仍然有330亩公益生态林。
三、利用国家的惠民政策骗取危房改造补助金:
龙海林骗取危房改造补助金:2015年龙海林在稻田上建房(多年以前龙海林就将这块稻田填满了土而变成了一块地,并在其上搭建了一个猪棚,不久这个猪棚也毁了,不明真相的人以为这是一块自留地),并伙同蒋复丙造表上报东安县住建局,以危房改造的名义骗取危房改造金,申请人先填写的是龙海林本人,他俩人感到这样填报太明显,后又改为其子龙志伟;不论是龙海林本人还是其子龙志伟,他们二人都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补助金的条件,因为龙海林本人有一座砖混结构的二层楼房(没装修),而其子龙志伟既非退伍军人,又没有结婚单独立户,且2015年龙海林所建新房的地基上原来也没有住房。这种情况下,作为村干部的龙海林和蒋复丙明知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补助金的条件,却仍然利用国家的惠民政策和自己担任村干部的有利条件,向上级申报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金,其行为何其卑劣!!!
四、利用国家惠民政策骗取低保补助金(2008年——2017年蒋复丙全家吃低保):
蒋复丙是退伍军人,经常上访,属于上访钉子户;2008年时任川岩乡党委书记陈荣和时任川岩乡政府乡长蒋笃刚为了平息蒋复丙的上访行为,对川岩村村委会的换届选举进行干预,这样2008蒋复丙就当上了川岩村会计。但是,自从蒋复丙担任川岩村会计以后他全家就吃上了低保:
2008年7月到2012年7月,蒋复丙全家四人全都吃上了低保;
2012年8月到2017年5月,蒋复丙全家还有二人在吃低保;
直到2017年6月湖南省全省开展清理整顿吃低保乱象时蒋复丙全家才终止了吃低保。可是蒋复丙全家并不符合吃低保的条件,蒋复丙夫妇俩都是精壮劳动力,他儿子还在永州市区买了一套商住房,这么好的家庭条件还能全家吃低保,何其怪哉?!!!蒋复丙全家到底是怎么被评为低保户的呢?川岩村广大村民怎么都不知情呢?这疑问也足以说明在龙海林和蒋复丙担任村干部期间川岩村低保户的评定是何等的混乱和不透明啊!!!就是现在蒋复丙还在村、乡两级拉关系走后门要吃低保。
五、贪污小水利工程修补清淤专项资金:(指长川渠道和山塘清淤)
长川渠道是指从长冲村5、6组通到川岩村1、2、3组的一条水渠,灌溉着川岩村1、2、3组200多亩稻田。2011年全国掀起了五小水利工程修补的热潮,县财政局下拨5万元作为长川渠道的修补资金,而作为村干部的龙海林和蒋复丙不把村计民生当回事,找人随便修补了一下就花去了11000余元,剩下的资金也不知去向。由于质量极差,特别是村民们俗称的“难关”段已经崩塌,导致整条渠道无法通水,200多亩稻田荒芜,至今渠道里已长满了杂草和树木,无法恢复。川岩村1、2、3组广大村民对此是怨声载道!
2012年县水利局拨给川岩村山塘清淤专项资金5万元,2013年2月,蒋复丙以村集体名义开具发票领取,但是这笔专项资金竟然去向不明。苍天啊,你眼瞎好吗?!!!
六、欺上瞒下、挪用私分村级活动中心修建款:
修建村级活动中心是国家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2015年10月,东安县对全县村级活动中心进行清查,龙海林和蒋复丙对上级说用10万元购买了9组村民蒋解生的房屋作为村级活动中心,但对广大村民却说是以每年1000元租金租用蒋解生的房屋。 2016年我们1、2、3组村民共捐款20余万元修建了一座村级活动中心,到现在还没拿到一分钱的补贴。上级下拨的修建村级活动中心款,他们既没有用于修建新的村级活动中心,也没有用于改造他们所说的已“购买”的蒋解生房屋,但这笔资金到底去了哪里呢?天知道!!!
每年国家下拨给川岩村的各种惠农补贴款到底有哪些项目?我们广大村民全都不知情;蒋复丙担任川岩村会计期间既没有公开帐目,也没有组织村民代表清查帐目。据我们某些村民了解,上述这些问题不只是我们川岩村存在,而是整个川岩乡乃至整个东安县的各个行政村都存在着这些问题,并且村干部和乡领导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利益关系;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广大村民将以上事实多次书面反映给川岩乡党委政府和东安县委纪委,竟然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这种奇怪现象从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的那些被清查的村级贪官中就能很好的反映出来。
在这里举一个真实的例子,足能管中窥豹:几年前,我川岩自然村(即川岩行政村1、2、3组)有几家农户(具体姓名就不写出来了)自筹资金合作兴建了一个自来水工程,共化费了约六万元;川岩乡政府的领导们听说了这件事后,竟然指使川岩村村干部跟这几家农户协商,以这几家农户的名义向县财政书面申请50万元的补贴,川岩乡政府帮助进行活动,这50万元申请成功后,川岩乡、川岩村、这几家农户分别按50%、25%、25%的比例瓜分;但最后由于这几家农户中有人因害怕追责而不同意以他们的名义申请而流产。各级领导们,请你们想想这是一种什么行为?
2017年8月,我们川岩村村民代表得知永州市委纪委督查组要来东安县督查的消息,将上述事实书面反映给市纪委督查组,市纪委督查组也专门到相关部门和川岩乡政府进行了督查。后我们广大村民经多方了解,市纪委督查组已查明:龙海林骗取危房改造补助金是事实、蒋复丙在担任川岩村会计时全家骗吃低保和县水利局下拨川岩村5万元山塘清淤资金是事实,而造假骗取生态林补贴款一事和蒋、龙二人私分救灾粮一事都没有进行清查。蒋复丙竟然这样辨称:是时任川岩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让他全家吃低保的、那5万元山塘清淤资金也全部交给了当时的川岩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手里。但至今未见给我们广大村民的答复意见,更未见对龙海林和蒋复丙的严肃处理:龙海林仍然担任着川岩村村主任,而没有担任村干部资格且在今年村干选举中落选的蒋复丙年已61岁却被川岩乡政府事实上任命为村会计,管理着全村的帐目,而当选村会计周国平却靠边站,担任所谓的“村民生专干”。当我们广大村民向川岩乡党委政府反映时,川岩乡党委书记李娜竟然先说没有这回事,后又说这是工作需要,这不是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吗?这也只有如此荒唐的党委书记才能说出如此荒唐的话!!!
作为村干部的龙海林和蒋复丙,官位是小得不能再小了,但他们利用广大村民赋予的权力以权谋私,骗取、套取、挪用、私分国家下拨的各种惠农资金;金额虽然不是很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这也是我们广大村民群众最深恶痛绝的身边的腐败问题,这些人民群众身边的苍蝇不除,必将激化农村的各种矛盾,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我们党和政府天天喊反腐,为什么我们村民身边的这些腐败分子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为什么还让这些腐败分子在广大村民面前趾高气扬、肆意妄为?
在当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村长镇长全部清查,重点收拾农村苍蝇”的大好时机下,我们广大村民恳请党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能够深入川岩村调查走访,严查、彻查龙海林和蒋复丙的贪腐行为,让我们广大村民能够切身感受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的清正之风,还我们川岩村一片明朗洁净的天空!!!为此,我们广大村民提出以下几点请求:
1、切望上级纪委工作人员能够深入川岩村调查走访,全面切查龙海林和蒋复丙的贪腐行为及与其有密切利益关系的县、乡干部;
2、切望上级纪委工作人员能到东安县财政局查阅2008—2017年下拨川岩村的所有涉农资金、清查2008—2017年蒋复丙担任川岩村会计时的帐目,并且要有广大村民选出的村民代表参与清帐;
3、给广大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举 报 人:川岩村第1、2、3组全体村民
村民代表: 蒋绍后 13788576051
蒋绍平 13874773865
蒋南阳 15074619372
2017年10月8日
附件:
1、川岩村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明细表(2014—2016年)
2、蒋复丙全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花名册(2008.7——2017.5)
3、川岩村村民危房改造补偿金发放明细表(2011年——2017年)
关于县纪委交办反映川岩村前支书龙海林、村干部蒋复丙有关问题信访件的回复
您委转来关于反映川岩乡川岩村村前支书龙海林、村干部蒋复丙有关问题的信访件, 川岩乡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成立了以纪委书记胡军华同志为组长,纪委委员为成员的调查小组。通过调查了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1、关于反映生态公益林补贴一事。经查,川岩村2015年共有公益林1189亩,分布在川岩村4、5、6、8、9组,其中村集体有公益林455亩,4组公益林189亩,5组150亩,6组199亩,8组98亩,9组98亩,公益林的划分是县林业局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的,并不会将全村的山林都会划成公益林,更是不会存在村里没有山林而划成公益林的现象,因而不会出现信访件中讲的没山的有公益款。2015年公益林补贴资金共计1.724万元,其中村集体6597.5元,各组公益林资金均有各组组长分别在2015年12月份至2016年3月份全部领取完了。村集体部分6597.5元,在村集体账户中,准备用于村集体事业,不存在私分贪污问题。此问题反映失实。
2、关于反映欺上瞒下挪用村公所修建款。经查,川岩村两委一直在本村内寻找地皮修建村级活动场所,但一直没有找到很合适的地点,直到县委组织部要对村级活动中心进行清零验收了还没有定下地点来修建村级活动场所,于是为了不影响全乡的村级活动清零工作,村两委开会研究决定租借合适的民房作为川岩村级活动中心,在得到大家的同意后,就在本村租借了房屋,将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后开始挂牌办公了,在村级活动中心清零验收的过程中,也得到了验收小组的赞同,并通过了验收。经查川岩村的账户,其政府补助的村级活动中心清零资金1万元,这笔资金没有挪做它用,还存在村里的账户中,用于将来修建村级活动中心。2016年1、2、3组捐款20万元修建的所谓村公所其实就是他们三个组的蒋氏祠堂,是由这三个组成立的理事会负责选址和筹资建设的。在他们修建前选址、设计等前期工作及建设过程中都没同村委会报告协商更没有告知乡政府,在他们修好后说是村公所,但又将村委会同理事会写下作为村公所的合同撕毁, 产权不移交钥匙也不给村委会。因此村委会并没有用其1、2、3、组修建的房屋做为村公所。此问题反映失实。
3、关于反映贪污水利修补资金。经查,一是,长川渠道灌溉川岩村40余亩稻田,由于很多地方依山而建,加之渠道渗漏经常出现塌方,前几年都还是小面积塌方,村里也多次组织资金进行了维修。但由于渠道年久失修,目前塌方的面积越来越大,塌方点也越来越多,村两委为此还专门打了维修报告到县水利局争取维修资金,据县水利局技术员到现场勘查测算,需维修资金20万元左右。水利局解释说,由于国家目前政策是加大对大江大河及病险水库的治理,只针对这种情况拨付治理资金,而对渠道的维修没有政策,因此国家也没安排这类水利工程的资金,而只能是受益的村组自筹资金解决。由于川岩村村级资金少,加之受益群众又不集资,因此一直没有资金去维修渠道。信访中中反映财政局拨了5万元,在调查当中没有发现有该笔拨款,该问题反映失实。
二、处理建议。
本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失实,建议将此信访件销号处理。
水岭乡政府
2017年5月25日
2017-10-31 21:5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