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是国家赋予职工的合法权益,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是职工应该得到的合法报酬。按照文件规定次年的二月份要对上年度的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进行审批和发放。然而时到今日,郴州市人社局却以种种借口进行 推诿塞责,拒不办理2015年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工作,请责成郴州市人社局尽快对2015年度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进行审核和审批,及时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庸懒散”?“郴州市人社局却以种种借口进行 推诿塞责,拒不办理2015年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工作”这就是“庸懒散”。
嘉禾县自来水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许多干部职工加班工作,保证供水服务零距离,未休年休假,请求嘉禾县人社局尽快批复自来水公司年休假未休职工的补发工资的请示。
赞同楼主所言,希有关部门做出负责的说明和解释。
根据湘人社函[2015]271号文件及郴人社函[2015]112号文件精神,拟发放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工作报酬的单位,应填写《----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发放审批表》,并提供休病事假审批材料、考勤台账、不能安排休假审批材料、休假公示情况等材料,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应该注意的是,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度因工作需要不休年休假的人数,除部分工作任务特别繁重的单位外,原则上应按“休假为一般,不休为特例”的原则从严审批,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要说明不能休假的详细理由。
2016-06-28 15:1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