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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金兰镇新农贸市场违法的审批手续由谁来查处

2018-7-30 15:37:35发布82次查看
2013年,因建设金兰镇新农贸市场需要,原镇党委书记张宇宙责成镇干部何年春、周全贵组成专班,诱骗当地村民在没有写明征地面积及范围的空白《征地协议》上签字盖手印,征地37.7亩。其行为违背了当时与村民的口头协商,据周全贵讲,聂晓立(原管国土的县领导)一手操办了此事。
2015年年中,镇政府又强行在屈家组占田7亩多,用于市场两边道路建设,这是明显的少批多建,村民大部分不同意,镇领导就把道路的承建许诺给部分村民,以达到其目的。至今不见这宗地的审批手续,不少村民也没签字同意。
2016年12月份,衡阳市嘉财置业有限公司私自在农贸市场西边与315连接线路边处进行建房活动,并叫来社会上黑恶势力为其行为助威。因市场建设屈家组耕地被国土部门乱批乱占,所剩无几,且都是村民赖以为生的良田,也没见国土部门为该地来进行征地座谈、张榜公示,及签订征地协议(国土部门出示的征地协议上的签字系移花接木手段搞的)。我们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开发商“借”160多万元给镇政府,打通关系,花80多万元“协调费”,买通国土部门,拿到其“合法”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需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公示)。而这些基本法定程序没有得到执行,我们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提起信访,得到的答复是:只管结果,不管其审批手续是否通过不合法得来。我们期盼上级领导深入调查,查明事实真相,还老百姓生存之地。
最关键的还是要掌握确切的证据,有证据调查起来也方便。
2016-09-20 21: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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