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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在隆回县司门前镇黄花村石龙桥水源地建垃圾中转站

2018-7-30 13:29:37发布44次查看
尊敬的隆回县政府领导、隆回县规划局领导、隆回县环保局领导、司门前镇政府领导:
隆回县司门前镇镇政府在没有公示,无省、市、县任何部门之行政立项批文,没有环保部门的评估选址,没有得村民的同意,准备在省重点森林保护区、水源地、风景名胜地石龙桥建垃圾转运站。
村民们听到这一消息,立即引起强烈的反响,村民们一致认为:该垃圾中转站的选址严重缺乏合理性和科学逻辑性,日后必将给周边的村民带日渐深远的环境影响和身心损害。老共产党员、村支部书记眼见美好家园即将被毁,一病不起,卧病在床,以茶饭不思,以泪洗面!
垃圾场的建设是应该有规划、咨询、评审、设计、监理、施工、验收等一系列的工程建设程序,需要建设、规划、环保、环卫、国土、卫生防疫、地勘、水利、质监等部门的参与。请问镇政府履行了哪些建设程序?政府部门是否有失职?像这种将直接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项目,既没有列入总体规划也没有进行环境等方面的科学论证并履行相应法定程序,更违背了《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要求,这种不负责任的盲目选址是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民众需求的,我们坚决予以反对,理由如下:
1、垃圾转运站位置位于辰水河上游河畔,属于水源涵养地、补给区,其中必将夹杂剧毒农药等垃圾,无论相关措施做得如何到位,一旦雨水冲刷,水流必将将剧毒农药带入河流,将会对魏源湖水、辰河水、资江水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和安全。
2、由于自来水建设不到位,周边村民仍沿用多年的习惯,生活用水为井水,垃圾渗沥液渗透至地下水,将对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危害周边村民的人身健康和安全。
3、垃圾转运站位于居民聚集区的上风口,将造成严重空气污染。
4、垃圾转运站距离四周居民聚集区距离100米,将给居民的工作、生产和生活造成恶劣影响。
5、石龙桥修建已有数百年的历史,是至今保存完好的为数不多的风雨桥。
综上所术,垃圾中转站项目选址地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将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
1、拟建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属于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项目,首先必须符合相应规划,并且在选址前必须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附近居民的潜在危害性进行科学论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第十一条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我们呼吁:各级部门、各位领导,能听取民意,认真听取我们村民的要求,考虑住在这里的居民的心理感受,改变紧邻水源地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的错误决定,不要再去想破坏我们现有的安全美丽的生活环境!
政府部门如果不听取民意,不科学论证,不为乡村的美好未来考虑而执意蛮干,必将成为历史的罪人。如果相关部门一意孤行,我们将遵照国家法律,运用法律赋予我们的合法权利,继续上访,抗争到底!
估计谁都不愿意垃圾中转站建到自己的村子里。
垃圾中转站应该考虑到居民的生活用水问题,远离人口集中区域。
2016-10-30 1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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