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我的家:湖南省临湘市长塘镇柘屋村周家,这里的民风淳朴,空气清新,河流清澈,她虽不富足,却是我们生活的乐土。可是就在昨天(2017年7月10日)她不平静了!在长塘镇托坝村委会书纪冯义清的带领下,一辆辆施工车辆,警车,救护车横冲直撞直接进村,在没有任何的政府批文,没人报警没人拔打120的情况下,强行要在村民住房后建垃圾池和污水站,强行占用居民耕地面积。当遇到村民拦路阻拦时,直接用绳捆,用手推拉村民,遇到年轻人阻拦,恐吓抓走,无奈之下,村里的老弱妇儒用她们瘦弱的之躯在严热高温的情况下躺在路中间,却被恐吓。推拉之间一位大妈直接被推倒后脑着地一个小时无人管,最后他们临走时还恐吓说明天还会更大规模地来……是谁给了农村村官这么大的权利?为害一方土地!为害子孙后代!最可恶的是这些村官的产生竟不是村民公平选举选出来的,村里百分之八十的青壮年都没有选票,参加选举投票的都是一些老人,如此黑幕之下的选出来的村官能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吗?我们上告无门,只求媒体多转发,让媒体舆论来帮帮我们,还我们家园一片清明。
我为打抱不平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长塘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监督和关心,现就贴文中反映的几点问题,予以回复如下:
一,贴文中说该污水处理项目无政府批文。这种说法不正确,长塘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己经临湘市发改委立项,并以临湘市政府会议纪要[2017年5月18日]的名义下发了通知。
二,贴文说有多车、警车进场。7月10日那天,本只有一辆勘测车进场,在遇到老百姓阻工后,才打电话通知派出所进场维持秩序。
三,贴文说强行占用居民耕地。事实是在之前,镇村干部多次到村里开协调会说明情况,并与村民签订了相关协议,按三万五每亩予以补偿并下拔至东头组组长周小明手中。
四,贴文说干部用绳子捆绑人,这种说法不存在,事实是镇村干部拿拉横幅的绳子做隔离带。
五,贴文说柳姓妇女后脑着地一个小时无人管。事实是柳姓妇女从一开始就躺地上阻工,镇村干部拉她起来,她说她有高血压,听她这样一说,镇村干部就放开了手,柳姓妇女顺势又仰躺在地上。为防她受伤,四个干部用担架将她抬至卫生院检查,确认后脑并未受伤。
六,还有一点关于选址的问题,因为长塘中心校在那附近,是一个最大的生活污水源,水往低处流,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常识,综合村子水流特性及地理属性经过多方面实地考察与沟通所以才选的那地方。
七 贴文说托坝社区选举只有部份代表参加选举。根据选举法,社区选举不同于农村村级选举,属间接选 举,由社区群众代表选出居委会班子,托坝社区选举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特此回复。
“我为打抱不平”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长塘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监督和关心,现就帖文中反映的几点问题,予以回复如下:一、帖文中说该污水处理项目无政府批文。这种说法不正确,长塘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己经临湘市发改委立项,并以临湘市政府会议纪要[2017年5月18日]的名义下发了通知。二、帖文说有多车、警车进场。7月10日那天,本只有一辆勘测车进场,在遇到老百姓阻工后,才打电话通知派出所进场维持秩序。三、帖文说强行占用居民耕地。事实是在之前,镇村干部多次到村里开协调会说明情况,并与村民签订了相关协议,按三万五每亩予以补偿并下拔至东头组组长周小明。四、帖文说干部用绳子捆绑人,这种说法不存在,事实是镇村干部拿拉横幅的绳子做隔离带。五、帖文说柳姓妇女后脑着地一个小时无人管。事实是柳姓妇女从一开始就躺地上阻工,镇村干部拉她起来,她说她有高血压,听她这样一说,镇村干部就放开了手,柳姓妇女顺势又仰躺在地上,镇卫生院医生迅速对其身体检查,并为其服用药物遭拒,为防她受伤,四个干部用担架将她抬至卫生院检查,确认后脑并未受伤。六、帖文说托坝社区选举只有部份代表参加选举。根据选举法,社区选举不同于农村村级选举,属间接选 举,由社区群众代表选出居委会班子,托坝社区选举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特此回复。
朋友们:大家好!看到大家对“临湘市长塘镇柘屋村周家污水处理厂建设”贴文的转发和点击,我们全体村民都十分的感谢和感激。但是,今天看到回复贴文中的一篇回帖让我们十分的寒心,如此歪曲事实的回复太不负责任了,就他们的回复我们做以下几点说明:
一、他们说有批文“临湘市发改委立项,并以临湘市政府会议纪要[2017年5月18日]的名义下发了通知”,此通知我们村的村民至今没有见过,村口也没有粘贴过此通知,我还是在别的微信群里见过别人转发的图片才知道,而且,此通知是针对临湘地区所有下级村镇建污水厂的一个通知,并没有针对我们长塘镇柘屋村周家建污水厂的立项项目通知。截止目前为止,我们未见任何正式的纸质文件,更别说什么立项所需要的可研报告、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报告、用地性质变更等文件。
二、他们说只有一辆勘测车进场,派出所是后面通知来的。说一点摆明是睁眼说瞎话,一个村民说可以不信,可是全村人都是看着他们一起进来的,这说明他们就是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想强制执行(带上民警、医护人员一起,出事闹事可以直接现场控制解决),他说是通知派出所来的,好吧,就算是通知,派出所是你们家开的?能喊声来就来?《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中,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这点,这些参与的民警是不是、算不算知法犯法,(具体内容可参考公安部党委下发的文件《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意见》),其次,视频中出现的车辆根本不是所谓的勘测车,而是一辆货真价实的工程施工车辆。就算是勘测车辆,你之前连地都没勘测,就直接把地给征了,这符合逻辑吗?(在岳阳人生活网和临湘人生活网有视频为证)
三、反贴中说与材民签订了相关协议,并下发了补偿款,先不说村民有没有收补偿款,就先说协议的签订吧。在家的大多都是些老人妇儒小孩,很多人不识字,更不会写字,我们在走访中发现,很多都是村干部代签的,还有几户未签的,还有些是被拦在路上半强迫签的,而且他们几乎都不知道后面的地卖掉是建污水厂,这涉不涉嫌哄骗卖地?而且这些地只是村中一个东头队的地,只有他们队一部分人签了字,全村的村民并未知情,在村子后面建设,不应该知晓全村村民吗?我们想问:欺瞒下签的协议,代签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以后会陆续附上相关的走访证明材料)
四、关于反贴中朋友们:大家好!看到大家对“临湘市长塘镇柘屋村周家污水处理厂建设”贴文的转发和点击,我们全体村民都十分的感谢和感激。但是,今天看到回复贴文中的一篇回帖让我们十分的寒心,如此歪曲事实的回复太不负责任了,就他们的回复我们做以下几点澄清说明:
柘屋村关于《湖南省临湘市长塘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澄清说明
现就2017年7月10日长塘镇镇政府和托坝居委会在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的前提下.强行施工而导致的冲突事件.以及后续发展发出集体澄清说明.以正视听!
一.根据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临发改审[2017]101号.2017年6月27日印发).摘录最后一段原文:请尽快做好规划选址.国土预审.项目环评.行业主管部门方案审查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尽快组织编制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时向我局报批.长塘镇镇政府和托坝居委会2017年7月10日进村强行施工,当场并未出示2017年7月10日(含)以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已构成严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权力抵制任何政府违法行为!柘屋村村民在政府违法行为前做出抵制举动并无不妥!
二.关于长塘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选址,目前计划建的地方是我们村传统农作区,菜园地,又处于我们村的上游非常近的地方,还紧临刚建起来的生态园,对附近农民耕作,出行及生产生活影响非常大,而且周边居民饮用地下水,如果网管损坏会污染地下水,再者所选地址不符合防洪要求,目前选址有待考量!
三.2017年7月10日以来柘屋村村民合理合法的抵制政府违法行为,没有任何人背后指使,更无任何后台和利益驱使!全体村民的民意没有被任何人或者组织绑架和胁迫!全体村民的诉求和民意是:在法治.和谐.公开.公正的原则下,科学合理选址!毕竟选址范围广阔选项众多,目前选址紧贴居民区和香河湾生态园实为不宜!
四.针对目前某些别有用意的人和组织罔顾事实,以横幅.网络造谣方式,抹黑柘屋村全体民意被绑架强揽工程,或有其他经济目的和见不得人的勾当,在此,柘屋村全体村民严正声明:柘屋村全体村民的民意仅为“目前选址不合适,请另行合理选址”,不为任何经济目的,也没有更不会被任何人或组织绑架和胁迫!那些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无中生有的行为是卑鄙无耻的,你们的阴谋就是想对全体村民的合理合法民意抹黑栽赃,来掩盖你们的违法违规,这种阴谋是不会得逞的!民众造谣违法法律管,官方造谣栽赃谁来管!!??
在次再次警醒警戒我村全村村民:遵纪守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切勿造谣传谣!
湖南省临湘市长塘镇柘屋村全体村民
2017年7月14日
2017-07-11 13:1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