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母亲在外地因不明病因摔倒在地, 所有住院费用,回祁东农合办报销。该单位回复不符合条件,没注明是因哪种病导致的摔倒, 所以只能按意外处理。但据我了解的情况, 有真正的意外伤害者反而在该单位获得了高额的报销比例。曾经打过衡阳市的市长热线,回复的内容完全来自于祁东弄合办的回复。毫无意义。我多年在外漂泊老家没有关系没有靠山, 要求:
1,落实我母亲的报销。
2,彻查祁东农合办的违章乱纪行为。
如果我母亲的情况按照国家政策真正不符合农合的报销范畴,我欣然接受, 但如果祁东或其他各地有类似情况却跟我不同待遇的,我不服。这个留言希望能得到省级相关部门的回复。 祁东衡阳的回复都无关痛痒,他们也不会自查自省。没有任何人亲临现场核实,却都是回复我经核实。这不是笑话吗?
外地的不算吧
作为旁观者,说说感想:
1、就你所述,感觉农合办按外伤处理没错。
2、如果是没有第三方责任人的外伤,农合可以给予报销的。
3、农合办个别人不按规定办事,可能违法了,事后如果暴露,肯定会受到法律制裁,你有这样的信息,可以举报,但是这不能成为你要求所有办事的人都去违法办事的理由,你不能要求给你办事的人违法办事。
2017-06-14 15:3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