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10月11日上午10点左右在高新区城际干道发生普通交通事故,车牌号为:湘h56351,交警三大队指派浩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拖到赫山区人民街浩浩停车场.现交警三大队以下发放车通知书,但浩浩停车场漫天要价,索要救援费(吊车费,拖车费)6800元。而且没有明细清单。
我是一个退伍军人,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现多方投诉无门,特向红网求助。
确实奇葩
湘h56351车主,您好!您反映的投诉我公司已收悉,公司领导高度重视。
现答复如下:经调查核实,您车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导致发生事故。因事故车辆上方正好有一根光缆线贯穿公路,引起施救困难,根据现场查勘,您的车属大型半挂车,为确保您的车辆不再发生二次损伤及施救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只能启用大型专业吊车和特种救援车辆进行施救(现场施救照片见附件);
您所反映的收费价格,是按照湘价商〔2011〕179号文件依法收取。价格有异议,可找价格主管部门了解核实。
最后,欢迎大家对我公司的监督!
可能是沟通方面不到位吧,在我的印象中,浩浩汽修不是这样的。
2017-10-17 16: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