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名 控 告
双峰县井字镇原任政法委书记,现任政协主席贺威,滥用职权,与本镇井字村书记左应松、王家湾组组长左都辉结成腐败团伙,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大肆毁灭基本农田建房,从中弁取暴利,导致该组现人平不足二分耕地,无法生存。
请求上级对这一团伙的腐败行为立案查处,给我们一条生路。
尊敬的上级领导和各位网友:
我们系双峰县井字镇井字村王家湾组村民
我组地处井字镇政府和334省道旁边,地势非常优越。其组长身份特殊,组长左都辉,家住本镇坪石村,他镇、县都有大官在职,所以很牛,可以说王家湾组内任何事情左都辉说一他人不敢说二,因此,他们相互勾结,互相依赖,结成了一个具有左氏家族特征的腐败团伙。干出一些常人难以想象和发觉的腐败勾当。
一、变相大肆毁灭基本农田建房,从中弁取暴利。
我组是80年分开成光辉和王家湾两组,中间由一条小河相隔,按小河流水顺序左边名王家湾组,右边名叫光辉组。2011年贺威在主管镇国土期间我(王家湾)组长左都辉提出要用沿河一线水旱无忧,优质高产的基本农田建房,遭到组民的反对,后来在贺威的压力下,我们回想起92年阳东田在我镇任党委书记时,也曾强行要将我组农田建房,全体组民愤力反抗,后由阳东田组织将10余亩即将收割的禾苗毁掉,我们只能心疼欲绝地眼光光地望着。后经全体组民数次上访,方得到五万元补助,事实教训了我们,尽管官方无法无天,老百姓还是斗不过,因此,违心地依从了贺威和左都辉的做法,将这块救命田以长期分管的议约变成房屋基地(详见议约),从此,给他们贪腐铺平了道路。
1、将沿线划成78弄,每弄以7-18万元不等出售,由贺威暗中巧作,左都辉为主,周东方周方强参入,名义上由周方强管钱,实际上冒帐可算,左都辉和贺威说了就算。
2、经大家决定自2011年12月30日前交齐现金的每弄七万元,左都辉的三弄基地开收据时间是2012年2月22日,后左都辉又转手卖给周世根,从中弁取暴利数十万。
3、共计78弄,因两弄发生争执未落实,76弄交镇政府每弄3万,计200余万元,在做帐时,贺威要我们出具一张,王家湾组自愿赠送井字镇政府228万元的字据。另还要每弄上交国土所1万元计76万元,至今这些数目完全是由左都辉和贺威他们控制,这个新农村建设项目国家究竟拨了多少资金,群众一无所知,就连村副书记周金平都不知晓。
4、2014年硬化通道,国家拨来的款项一概未向群众公布,只知从组内报销27万余元,就是黄威严门前移动约8米高的照明电杆,镇政府补助的5000元钱也被左都辉、左应松等私分。
二、采用各种手段贿赂有权官员,弁取项目资金,拉帮结派,非法动用危房改建指标。
贺威、左都辉想方设法、无孔不入,我组周光仁的儿子周海良在娄底市审计局任副局长,陈峰的侄女阿翁在我县建设局任局长,陈礼才的姐夫允许从在双峰县水利局工作,左都辉和贺威给上述三户人都以镇政府的名义给他们每户补助6万元,贿赂他们,日后由这些官员搞来的项目,指标款由他们自己肥口袋。
就以我组兴建王家湾大塘为例,双峰县水利局给我组立项的一大笔水利款不见踪影,相反左都辉、左应松又从组内报销塘涵1600元,从组内存折取出资金5万元(周光友、周方强在信用社查帐得知)作修塘用。
2013年我镇涓河改造中全由县水利局直接拨款,左都辉又以河道上修便桥为由从组内支出4万元,周光友受蒙骗还在左都辉具的条子上签了同意二字。事后,周光友才醒悟到这是个圈套,其实桥的造价根本就不值四万元,因此,他们上得补助项目款,下又搞报销,两头双利、大发横财。
2015年我镇由国家下拔的危房改建上百个指标,真正住在篱倾壁倒、生命垂危的危房户没能受到党和政府的恩惠,而是由贺威和他岳丈左新仁、左都辉给一些关系户霸占,周光友查到镇政府的记录,左都辉就给他岳父(根本不属危房)周学裕占用一个指标,当周光友提出时,在场的贺威说:“左都辉手中分去了好几个指标,你若需要,明年我帮你也搞一个。”这种作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请求上级严肃查处。
有了坚强后盾,左都辉在井字周边成了棒棒的老大,凡井字周边的建设工程项目,虽然左都辉没有任何资质,但只能由他承揽,任何有资质证件的都无法包到。
2015年元月份井字镇中心医院改建时,左都辉为首组织一批人,强行要给医院填土。2016年7月23日医院搬迁,先天晚上左都辉租一部车停到医院大门口,强行要给医院屋顶上扎钢棚子,医院多次请求镇政府出面处理,镇政府一直没有理采,直至23日下午5点多钟才将空车拉走。
为了逃避这次反腐大清查,现在他们合谋说是周方强之妻刘满秀因神经失控将全组的帐目烧毁了,经刘的儿子送她母亲到神经医院诊断证明刘满秀并没有精神病。
自我组这块救命田建房之后,导致我组人平耕地不足两分,求生不得过日,死不得断气,害到了极点。我组出现的这种贪污腐败现象问题严重,性质恶劣,手段毒辣,且是上下串通的腐败团伙,我全体组民怒不敢言,请求上级领导主持正义,对我组存在的严重腐败问题立案彻查,彻底铲除这种贪污腐败,我组人民万分感激。
控告人:双峰县井字镇井字村王家湾组村民(附签名列后)
周光友身份证号:432522195301054***
左仲慧身份证号:432522195302014***
联系电话:18273828994
2016年8月6日
要以事实为依据
2016-08-15 22:3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