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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云松派出所长执法犯法包庇凶手,何时才能立案调查此事

2018-7-29 1:20:49发布28次查看
尊敬的岳阳市纪委领导:
我叫杨诗雨,男,现年53岁,系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溪乡青石村国安组人。
今年2月2日晚,我弟弟杨诗强在随岳高速岳阳服务区因锁事与该区食堂承包老板苏杰等4人发生争执。本人扯劝间,被苏杰连砍3刀,伤口共长约20多厘米,同时食堂老板老王也用木椅子举过头顶,猛砸我的头部,致使我左耳鼓膜穿孔,后脑骨凹下深约1公分,长约6公分,现仍明显可见。本人智力已严重下降,反应迟钝、听力差,经云松派出所两次委托,由法医调查取证,鉴定为轻伤二级,至今三个多月,我已花费医药费、营养费等3万多元,云溪区云松派出所仍不予立案。
现我要投诉云溪区云松派出所所长,弄虚作假、办事不公、包庇犯罪、不作为、慢作为,并伙同凶手有钱有势之人欺压老百姓,让老百姓有苦难辨,有冤无处申,让凶手逍遥法外。
一、今年2月2日(案发当晚)我被送入医院抢救治疗,只有几天时间,连步行都很艰难,派出所所长李平指使副所长黎明等人到医院用各种语言引诱并强行要我去作法检,说什么早点录口供,早作法检,早作处理。2月16日,作第一次法检时,李平等人只拿我入院时的记录,而不调查住院治疗的变化情况,便草草作出结论为轻微伤,并告知对方不要理我们。作为执法人员不按法律法规办事程序,欺压、欺骗老百姓,胡作非为,已犯第一大错误。
二、几年2月19日,我在住院期间发现病情伤势有变化,经岳阳市二医院、岳化职工医院反复为外伤性左耳鼓膜穿孔,并有明显痴呆,反应迟钝、听力下降。经我强烈要求,云松派出所才于3月30日第二次开出委托书,经司法鉴定所主检法医李章保多次调查取证,才鉴定为轻伤二级。这时李平却又偏袒对方,说我的伤不是对方苏杰、老王等打伤的,而是我弟弟当时误伤的,并指使副所长黎明说我是为了鉴定出轻伤结果,自己用砖头砸死的,而且他不承认开了委托书,否认第二次法检结果,不予立案。李平不调查、不作为、藐视法律,视法律为儿戏,违法乱纪、偏袒凶手方,纵容犯罪,犯了第二大错误。
三、本案现场有全程高清录像,凶手有4人围攻殴打,而李平只认凶手苏杰一人是当事人,却把其他3名凶手作为证人。而且李平还袒护苏杰,说苏杰也已被打伤了,他的伤过六个月后,会有你们意想不到的结果。现在,我的轻伤二级法检报告早已出来,我明摆着成了痴呆,反应迟钝,走路缓慢,听力下降,他却视而不见,不闻不问,而对方苏杰没出来的结果,李平却早已知道了,难道李平能未卜先知?这不是明显为对方诡辩吗?李平如此隐瞒真相,包庇凶手,颠倒是非,弄虚作假,又犯了第三大错误。
以上全部属实,现故强烈请求,望上级领导开恩,对李平执法犯法进行调查处理,为民除害,铲除黑恶势力,捉拿奸凶,同时也迅速立案调查处理我杨诗雨被无辜杀伤一案,为老百姓讨回公道。
谨呈
受害人:杨诗雨
2016年5月7日
判一到三年。你可以到云溪区检察院举报,要求立案。
我是随岳高速公路岳阳东服务区餐厅的一名普通员工,杨诗强的妻子李朝霞是我的同事,杨诗雨的妻子汤小燕以前也在我们服务区餐厅做事,杨诗雨和杨诗强两兄弟以前是偷东西的还被判过刑。事情的起因要从2014年春运开始说,当时汤小燕还在我们餐厅做事,后来因为经常偷懒就被餐厅辞退了,直到2015年下半年的时候汤小燕和杨诗雨跑到服务区餐厅来找经理说是汤小燕在服务区餐厅洗盘子的时候得了风湿病要算工伤,还逼着餐厅出1万元钱医药费给他们,后来餐厅要求他们去劳动部门搞仲裁,并且答应只要仲裁结果出来就是赔偿100万也可以,后来汤小燕他们不知道什么原因也没有去仲裁。2016年年初的时候,汤小燕就喊来杨诗雨、杨诗强、杨发明等人在服务区餐厅门口摆起地摊卖煎饼什么的,因为服务区的餐厅是特许经营的,所以服务区的保安和派出所的民警都过来劝汤小燕他们不要在服务区摆摊,但是他们依然我行我素不听劝告,杨诗强更是跑到服务区餐厅里面提开水跑到餐厅门口卖,说是帮人泡一碗面可以拿两块钱,最后索性杨诗强又跑到餐厅提了一个桶子用来装开水,服务区餐厅的经理苏杰就找到李朝霞,并且让她劝劝她的丈夫杨诗强等人不要这么做,紧接着杨诗强就冲进了餐厅直接把苏杰掀翻在地,苏杰就起身跟杨诗强对打再然后杨诗雨和杨发明也跑过来一起打苏杰,杨诗强和杨诗雨更是随手捡起餐厅的木椅子和饭盒子就往苏杰身上砸,苏杰打不过对方就跑回餐厅拿了一把铁勺子和一把菜刀与对方互殴,双方都受了伤。后来我听说苏杰事后赔了对方一万元钱多医药费,苏杰自己受伤医药费也花了一万多块,我就搞不懂先跑到我们餐厅闹事的杨诗强和杨诗雨等人至今还能如此悠闲地在网上颠倒是非黑白,这个世界上的法律和正义都去了哪里?对于派出所如何处理此事的经过我并不清楚,我不敢妄加评论,但是我也希望所有有良知的警察们能够把这些打砸服务区餐厅的犯罪分子予以最严厉的打击,还我服务区餐厅一个公道。
如题,水军顶起来
2月2日他们当晚打架的视频我们餐厅有3各摄像头都拍到,现在还有备份在硬盘上,派出所里面也有现场视频,我上面说的都是实话,如果我说了半句假话可以让我死全家,也可以抓我去坐牢。
楼主不是被打成弱智、智商低下了吗?这个帖子难道是楼主梦游时候写的吗?一看就知道是五毛水军的杰作。报私仇可不可以有点更高明的创意,这个帖子不正是在给他们派出所唱赞歌吗?愚蠢!
我等呼吁岳阳市公安局联合纪检部门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成立专案组彻查此事,无论涉及到任何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都要坚决予以打击。
我作为一个干了30年法医的经验告诉我此案确实不宜草率立案。事发2月2日,法医鉴定2月16日,致伤原因和致伤时间主检法医是否可以确定?如果确定不了,就不能排除受高人指点自创造作伤的嫌疑。我现在来为大家科普一下造作伤的知识。
造作伤:
为达到某种目的,自己或授意他人对自己身体造成伤害的,或故意夸大、改变原有伤情,称为造作伤。
鉴定:
在伤害案件鉴定中,造作伤常以逃避刑事责任,加重损伤程度,或反诬他人、恶意索赔为目的,不愿意也不需要威胁自己的生命或者给自己造成严重伤害,因此,造作伤程度一般是刚刚超过轻伤的下限,与标准的条文密切相关。造作伤的参与人在一定程度上了解鉴定标准的内容,也清楚造作伤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常常能蒙蔽鉴定人得到较为理想的鉴定结论。造作伤往往是在得知原始损伤构不成轻伤或者获悉对方的损伤达到轻伤后开始造作,与原始损伤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类型及特点:
造作外伤性鼓膜穿孔,约占造作伤的40%,常见用针、牙签直接刺刮鼓膜造成,多有具备医学知识的人参与造作。该类穿孔可位于鼓膜的任何位置,以后上、后下象限多见,穿孔一般为圆形,多发,刺刮时呈窄条状,方向不一,穿孔中央有时可见线形、三角形的细小组织分离或翘起,边缘不整齐,有时可反应刺刮方向,穿孔周围鼓膜表面有时可见擦划样损伤,鼓膜和外耳道附着血迹较多,听力障碍表现为传导性耳聋,愈后在不形成较大疤痕的情况下不遗留听觉障碍。笔者在调研中发现近来有采用掌击、气筒、气球的办法造作鼓膜穿孔,此类损伤与他人伤害造成的穿孔在形态等表现上无任何区别,仅能依据耳廓有无损伤、当时有无耳部受力的调查材料等来甄别。 2.2造作创:约占造作伤的25%,常见在原创的基础上向两端或一端延长,一般用刀片等较锐利的工具切割形成,全长略微超过标准规定的长度,没有试刀痕。①在完全愈合前,原创和延长创的愈合程度不一、血痂的形态厚薄色泽不一、有时缝合线、缝合密度有明显差异。②延长创创缘平滑,较长时有起伏,不伴表皮剥脱、挫伤带,且对合较好,对合后创呈细线样。③有时在延长创时反复切割,缝合后检验可在创中间或创缘见细微条状皮肤组织。④延长创一般表浅均匀,随体表弧度而弯曲,不改变其深度。⑤愈合脱痂后,无论原创是钝器伤或是锐器伤,延长创形成的疤痕都明显窄于原创疤痕,且疤痕均匀一致,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延长创疤痕逐渐趋于不明显。 单独在人体完好部位独立形成造作创较少见,这类创一般位于头部或四肢,很少位于面部,非意外而不危及生命,创缘多有起伏,常伴试刀痕,多个切创时,一般平行走向,偶有交叉,自伤时,造作创位于本人的手能够达到的部位。
据知情者举报说,杨诗雨  杨诗雨,您好,看到您的帖文后,我们将该帖文转交了云溪区委政法委和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将杨诗强、杨诗雨两人投诉情况移送岳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调查,根据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投诉人基本情况及投诉事由
(一)投诉人基本情况:
杨诗强,男,47岁,岳阳市云溪区人,现住岳阳市云溪区建军村桃李桥组,联系电话:13786041792。
杨诗雨,男,53岁,系杨诗强胞兄,岳阳市云溪区人,现住岳阳市云溪区青石村国安组,联系电话:13517300859。
(二)投诉事由:
杨诗强等人称:2016年2月2日20时许,在随岳高速岳阳服务区餐厅内,杨诗强、杨诗雨等人因琐事与苏洲(男,33岁,安徽省无为县人,随岳高速岳阳服务区餐厅经理)发生口角,均被苏洲等人打成轻伤,报警后云松派出所受理该案,至今未立案,未对苏洲等人进行处理。杨诗强等人认为云松派出所存在执法不作为问题。
二、核查情况:
(一)简要案情及云松派出所受案后开展的工作
(1)简要案情
2016年2月2日晚20时许, 在随岳高速岳阳服务区餐厅内,苏洲、杨培弟(男,39岁,福建省福安市人,服务区餐厅主管)因餐厅员工李朝霞(女,42岁,岳阳市云溪区人)的丈夫杨诗强在餐厅内提开水到餐厅外卖钱的事进行理论时,杨诗强突然冲上来,用右手掐住苏洲的喉咙将苏洲掀倒在地,苏洲起身后与杨诗强对打,随后杨诗雨、杨培弟等人也参与帮忙打架。在打斗过程中,苏洲从餐厅厨房拿出菜刀、菜勺将杨诗强、杨诗雨等人打伤。报警后,云溪分局云松派出所民警李平、黎明等人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2)云松派出所受案后开展的工作
一是当晚对打架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调取了现场的监控视频资料,对伤者杨诗强等四人开具了法医鉴定委托函,次日将该案受理为行政案件进行调查。二是对杨诗强、杨诗雨、苏洲、杨培弟、李朝霞、杨秋香(女,49岁,云溪区邓家组人)、汤小燕(女,51岁,云溪乡国安组人)、游爱平(女,29岁,云溪区云溪乡人)、刘成香(女,49岁,云溪区邓家组人)、熊春华(男,36岁,云溪区云溪乡人)、王宝清(男,52岁,福建省福安县人)等人制作了询问笔录。三是2016年2月16日杨诗强等人的司法鉴定意见出来后(鉴定意见杨诗强属轻伤,杨诗雨属轻微伤,苏洲属轻微伤,杨培弟未作法检),2月19日云溪公安分局对杨诗强被伤害案立案侦查。四是2016年3月3日,杨诗雨称其听力下降,对以前的法检结果不服,要求重新法检,云松派出所再次为其开出司法鉴定委托函;3月30日杨诗雨伤情鉴定意见为左耳鼓膜穿孔,属轻伤。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二)关于杨诗强等人反映云松派出所李平徇私枉法、不立案等情况的核查情况
2016年3月3日,杨诗雨称其听力下降,对以前的法检结果不服,要求重新法检,云松派出所再次为其开出司法鉴定委托函。3月30日杨诗雨伤情鉴定意见为左耳鼓膜穿孔,属轻伤。随后云松派出所将该情况向云溪分局法制大队汇报后,分局法制大队认为杨诗雨外伤性鼓膜穿孔的构成时间和原因与2016年2月2日事件不具备唯一关联,暂时不符合故意伤害(轻伤)案的立案条件,故暂不能立案,必须经过法医学权威部门鉴定,排除其他可能性并且查明杨诗雨的致伤时间和原因后方可立案侦查。
(三)关于杨诗强等人反映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苏洲进行处理的情况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苏洲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主动承担杨诗强和杨诗雨的住院治疗费用,因苏洲在发生冲突过程中,左耳被杨诗雨打伤,致使苏洲左耳中重度耳聋,事发后苏洲一直在岳阳市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通过询问法医,苏洲要在医院治疗3到6个月确定听力是否恢复后,才能得知其具体的伤情。2016年2月25日根据有关规定,经云溪分局法制及局领导集体研究,由犯罪嫌疑人苏洲缴纳2万元保证金后,云溪分局遂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由此可见,杨诗强等人反映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苏洲进行处理的情况不实。
(四)关于杨诗强、杨诗雨反映民警李平、黎明存在收受他人钱物及办人情案、关系案的情况
5月17日,督察民警对苏洲、游坤华(男,38岁,福建人,随岳服务区餐厅法人代表)进行调查,两人均反映未向李平、黎明送礼品、礼金,也未对李平等人进行宴请。李平、黎明本人陈述,未收受苏洲等人的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2016年5月13日,督察民警对杨诗强、杨诗雨进行了询问。杨诗强、杨诗雨反映的李平、黎明收受苏洲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的行为,是因为云松派出所对杨诗雨伤害鉴定为轻伤不予认定,不立案调查,而是自己主观推测,并没有事实依据。从目前的调查来看,暂未发现李平、黎明有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的行为。
综上,调查暂未发现云松派出所存在不作为的问题,无证据反映李平、黎明有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的行为。
特此回复。
  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
2016年5月18日
看来这餐厅老板还请了水军。势力不小!
就算送了礼,督察民警去向问送礼人,他会主动交待吗?
一切都是假象。
和谐社会不要打打杀杀。
是不是官官相护只有自己清楚了
2016-05-07 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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