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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桥南交警大队穆勇办案不公,车祸事故责任到底该谁担?

2018-7-28 22:14:12发布64次查看
人命可不顾,只管自己富——举报湖南省常德市钱家坪洞桃村村支书李仲书及常德市桥南交警大队穆勇
2015年 12月13 日本村1组村民李孟秋不幸在村路口发生车祸致死。事故发生后,书记打电话给村支书李仲书请求协助处理,李仲书接到电话通知后,说打电话给我干什么?出车祸找交警。村民出了人命,他不仅不立即到现场协助处理事故,反而不顾村民的求援,事后完全没有出现在事发现场,更不用提慰问家属或协助处理事宜。即使是普通村民或者不认识的群众,面对重大事故也会施以援手,而我们的“父母官”却对人命麻木不仁,良心何在?如何能服众?更不用说起到领导作用。
事故发生后,,李孟秋的家属请求其作为村领导协调处理事故赔偿事宜,但家属多次打电话给他,他均未与家属见面,开口就提出要请吃饭以及处理事故的活动经费请交警大队人吃饭送礼。死者尸骨未寒,家属悲痛万分,面对这些,李仲书却毫无作为,未办事先伸出索要钱财之手。
俗话说“食人之禄、忠人之事”,这是起码的道德,而我们的村支书却在享受国家工资待遇的同时,毫无作为,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对村民毫无帮助,对村里的建设毫无建树,这种党员干部不仅不践行“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严重与党的群众路线彻底背离,以自己的利益为核心,毫无党性,是否有资格担任村支书?这样的干部不下台,实在是让广大村民寒心。
再来说说主要负责这桩案子的交警大队警官穆勇~事故发生后,他先是偏向死者一边。等肇事司机方送礼吃饭后,他态度360度大转弯,忽悠死者家属下葬后,家属多次去催责任划分结果,他一次又一次理由拖延,态度也是极其恶劣。家属将近等了一个月,结果才出来,不出来还好,结果大跌人眼镜,竟是死者与司机对等责任。试问,交通法不是有一条,再怎么样,车辆都要避让行人吗?一个行人过马路,何况那条马路既是村路口,又没斑马线,还是公交车站点,难道行人过马路错了,还需与司机负同等责任???司机如果不超速,怎么刹车30几米~直接将人撞死??难道在这里,在穆勇警官这里,车辆就不用让行人了?是行人李孟秋自己撞上去的?家属对结果不服,他竞大言不惭地说对得起良心。你是对得起对方给你送的礼吧!!这就是他眼里的“食人之禄,忠人之事”。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难道就可以不顾人命,只管自己荷包股,管他人命不人命,只要不是自己家人。那出事故谁还敢请他们出面,自己处理就好。这种现象不打压,那咱老百姓还有活路吗??
请问还有没有地方申冤投诉?难道其家人只有接受这强加的责任划分????还是也去找关系送礼??

2016-04-28 16: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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