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到益阳市三医院挂号,收10元,只给了5元票据。把上次办的诊疗卡收了,要求另办了一张诊疗卡。医院该收的钱当然要收,患者该交的费也当然要交。不过有几点不明白,想请三医院说明一下:
1、另5元收费是针对什么的收费?是否为合理收费?如果是合理收费,为什么不给票据?
2、如果是不合理收费,为什么要收?每人5元,每年这么多人挂号,这笔费用可不小。
收费与开具的收据不符,明显的贪污款金的不法行为.
就《红网.百姓呼声栏》q2148901反映我院挂号费与收据数额不符一事后,医院领导非常重视,指派相关人员到财务科了解核实了实际情况,现汇报说明如下:
1.市民所反映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挂号收10元,只给了5元票据的问题,这是因为我院从2015年起诊疗卡收取了5元押金,所以只开具5元收据,5元押金可随时凭诊疗卡退还。(收费窗口已标示:我院诊疗卡收取押金5元,用完可退。)
2.市民反映把上次办的诊疗卡收了,要求另办了一张诊疗卡。一是可能因为2015年以前的淘汰老卡需换新卡。二是因为新诊疗卡挂号超过24小时后复诊时需要在挂号窗口重新激活。
谢谢热心市民对我院的关心支持。
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7-06-05 15:4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