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月21日上午10点收到了火厂坪镇派出所尹慧副所长邵东公(火)不立字[2016]0012号《不予立案的通知书》:“申服民控告陈智斌致其受伤案没有犯罪事实.不符合立案标准。”这26个字是分管火厂坪镇派出所的副局长李少林13973952111,分管逆水村的火厂坪镇派出所教导员姜涛13789189118和2.17出警副所长尹慧13975961122、民警赵柏林15073920860、协警xxx集体不作为演绎的令我刻骨铭心的“杰作”。
这个不予立案的通知书我坚决不能服从,强烈恳求尽快复议,理由如下:
保外就医罪犯陈智斌2月17日上午把我打成的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业已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派出所为何不立案?从6月2日下午镇纪委赵廷文副书记首次念给我听的从派出所得出的所谓"调查材料”中透露了2.17办案副所长尹慧.民警赵柏林和协警xxx所做的案卷中存在着不符合事实的虚假证明和虚假记录,从而致使陈智斌的刑事犯罪逃脱法律制裁,使受害人申服民老人合法权利造成重大损害,业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5条。
有鉴于此,我必须依法澄清.强烈申请尽快复议.依法立案.并强烈恳求依法处理做虚假证明和虚假记录的相关办案负责人和办案民警:
一、用根本不在2.17事发现场的陈智斌的亲信陈小成、陈爱民证明申服民是自己摔伤虚假记录虚假证明模拟演绎来作为2.17案件的定性,无异于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错!错!错!假!假!假!冤!冤!冤!2月17日上午陈小成和陈爱民根本不在事发现场,却说“申服民的伤是自己摔伤的”完全是子虚乌有。在广东东莞打工的陈小成的姐姐6月17日下午用18681176439手机先后两次打电话告诉我,她和弟弟陈小成2月17日在火厂坪镇街上开米粉店不在家,陈小成并不知道2月17日上午现场打人的真实情况,陈小成怎么现场作证呢?6月18日中午12:11陈小成用15581528978手机发给短信原文如下:"我只是说了我看一个老人在地上爬起,脸上流着血,到底是人打的还是摔的。我说我当时没看到,你也知道我当时不在。是你们吵了之后我才过来的。而且是隔着一个塘。"陈小成和她姐姐说的虽不尽相同,但即使就算陈小成的话是真的,陈小成也是事发后才过来的.而且是隔着一个塘。其实陈小成和陈爱民二个陈姓男子2月17日上午根本不在事发现场,民警用不在现场的陈小成.陈爱民作虚假证明,作虚假记录,还说民警看到陈小成和陈爱民全程在场,办案民警如此作伪证,真令人震憾和痛心。
二、说我表述不清“不知道是谁打的"。我没有说过此话,民警赵柏林捏造此话作为不立案的借口.可鄙可笑!
三 、事发后尹慧赵柏林三个民警和我们都在村支书家门口.村支书看到了我与女儿被打伤的情况.也听到了我对赵柏林等民警说:"我被陈智斌用拳猛击左背击倒左边肋骨折断属内伤是大事,外边皮肉之伤倒是小事。”我说“肋骨断了很痛,说话困难。"赵柏林说:“你不要说话,先去医院看伤。”我当时既没有说过“不知道是谁打的”的话.也没有说过“先去医院治疗"的话,当时村支书(15688225086)在场知道此事。
四、赵柏林民警开委托书要我去上一级医院接受治疗和伤残鉴定,是医生和民警的意愿,并不是赵柏林所说的“根据本人意愿先去医院治疗",当时我身不由己,听天由命。当时赵柏林并没有说过要我们作完笔录后才去医院治疗,我没有说过请求先去医院治疗的话。因为出租司机曾敏把我们送到火厂坪卫生所就开车回家了,身边无出租车.仅仅祈求过赵柏林用车把我送到县人民医院.被赵柏林拒绝了,申海霞只好打电话请另外一个出租司机把我送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五.出租司机曾敏2月17日上午开车送我们去逆水村陈智武家讨账,先到村主任李桂平家.因李主任不在,开车去村委办公室也不见人,返回时碰上村支书回来了。事发前后出租车司机、村支书和民警都知道我的身体状况。我被陈智斌打断左边肋骨后出租车司机曾敏开车送我们去医院途中路过村主任家旁边,我们看到正在圹边抽水的李主任,于是我把被陈智斌打断肋骨的事告诉了他后,曾敏开车送我们去火厂坪卫生院看伤。到卫生院我告诉值班男医生羊医生(13973952542)和副院长申辉:“我被凶手陈智斌用拳头从左背击倒撞地,左边肋骨不知断了几根,痛得很厉害。”他们看到了左眼旁颌面部肿大流血,肋骨痛得很厉害,对我说:"你这个骨伤必须立即到邵县人民医院外科住院治疗。
六、受伤女儿申海霞护理骨折父亲无法离开医院.不是赵柏林说的“拒绝作笔录”。2月17日下午至2月19日我身上有绑带夹板.固定在床上,动惮不得,身不由已,我吃喝拉撒不能自理,只有海霞一个人在身边,何况她自己还要带伤护理我,同病相怜,相依为命,海霞祈求赵柏林到医院来作笔录,赵柏林反而说申海霞“拒绝作笔录"良心何在?
七、赵柏林民警说4月20日我与申海霞"拒绝调解”不符合事实。
当天申海霞不在火厂坪而在深圳,赵柏林上午通知她下午到火厂坪派出所来,我告诉赵柏林:“即使申海霞从深圳坐飞机到火厂坪也要有飞机坪啊!你上午没有说邀双冻方调解.下午突然说邀双方调解动乾坤.你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双方。陈智武借申海霞的钱.申海霞必须本人到场,我不能代替她。那天变天我伤痛躺在床上。我拜托你下周定一个时间提前几天分别通知双方,如果通知我参加,我准时赶到派出所。”然而从4月20日至今6月27日已69天,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赵柏林说我与申海霞“拒绝调解”符合事实吗?
八、2月17日上午事发前尹慧赵柏林三个民警和申服民闵先娣申海霞出租车司机曾敏都在逆水村陈再田支书家里,民警没有向我们讲解法律知识,建议向法院起诉,不要去陈智武家讨债。此事村支书知道。
九、事发时尹慧赵柏林等三个民警依然坐在村支书家里,没有去陈智武家制止双方争吵。此事村支书(15688225086)知道。
十、我被陈智斌打伤后闵先娣到村支书家请民警出来走到龙丽华前的马路边上.亲眼看到了陈智斌的娘刘翠英举起锄头要挖我与申海霞的场面,当时被龙丽华从杨翠英手里抢走锄头藏在龙丽华家里。对此民警尹慧赵柏林没批评没制止没取证,睁只眼闭之眼。
十一 、2月24日上午赵柏林等民警来到邵阳市中心医院,当时我正在外七505室8号床打点滴,身上还有夹板,依然身不由己,民警作完笔录后,既没有要我看笔录.也没有念给我听,当时老花眼镜掉下一块镜片坏了没有戴老花眼镜,民警要我签姓名按手印,我首次依本画葫芦而已.我不知道里面究竟写了些什么?因此在3月24日我要求重新作笔录,宣布2月24日在邵阳市中心医院所作的笔录无效。
十二、镇派出所的材料写着我2月24日既在新邵正骨医院治疗又在“邵阳市中心医院治疗,我一辈子都没有去过新邵正骨医院,如此无中生有,究竟案藏什么玄机.百思不得其解。
十三、我3月23日从83岁的陈连华(手机13203297715)老村支书口中得知:"我不在现场,只是听说在陈智武家里打廒将的女人看到了陈智斌从背后打你一拳迅速溜走了的情况。这女人是靠桥那边马路旁边的。”根据这位老人提供的信息.我花了几天时间终于了解了常在陈智武家打麻将的五个妇女的姓名,并将提供信息的李连华老人和常在陈智武家打麻将的李舒娥、何华容、赵小阳、李美华李风娥五位妇女姓名于3月底提供给派出所,由此可以见证我渴盼早日破案的拳拳之心!
十四、2月17日上午事发前后逆水村支书陈再田(15688225086)和出租车司机曾敏(18573900888)包括三位民警共五人都耳闻目睹了我伤前伤后的情况,为何调查材料中一字不提?为什么把2月17日上午事发都不在场的陈小成陈爱民喊到陈智斌家门前的坪里作伪证?根本不在事发现场而出来作伪证的陈小成陈爱民本来跟陈智斌陈智武就是实实在在一伙人;而真正了解事实真相者害怕保外就医罪犯陈智斌杀人打击报复根本不敢出来说真话,这就是当前黑天乌地令人发指的残酷现实!
十五、2月17日上午保外就医罪犯陈智斌打我造成的伤,2月24日邵阳市中心医院ct影像诊断:"申服民左,侧第1肋骨后段、4、5肋骨前段及6肋骨腋段骨折。"3月17日邵东县人民医院ct影像诊断:“左侧第4、5前肋骨折(骨痂形成期)”。3月18日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出来为轻伤二级,业已构成刑事责任。凶手残暴殴打我造成数根肋骨断折的刑事犯罪事实,是经司法鉴定出来的任何人也不可否认的客观刑事犯罪事实。然而 从2月17日案发至今天6月22日这已历时128天.火厂.坪镇派出所对此案没有做出任何处理,对陈智斌没有拘留过一天.反而以2月17日不在现场的陈小成陈爱民捏造的事实为依据,错误地作出我的轻伤不是陈智斌造成的判断,这是对保外就医罪犯陈智斌2.17把我打成轻伤的刑事犯罪给予法律上的1保护,也是对2.17民警赵柏林等不作为的庇护,更是对受害人和法律尊严的亵渎!
接受人民群众报警求助,受理人民群众的报警、报案,如实登记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勘查、调查访问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这`是办案民警义不容辞的职责。然而,赵柏林等三位民警在2月17日上午陈智斌把我打断数根肋骨这个刑事案件现场没有履行职责:
1、尹慧赵柏林为何不依规就地现场及时把在场人记录下来?2、尹慧赵柏林为何不依法就地现场及时调查访问及时取证处理?3、尹慧赵柏林为何不依法就地现场把打人凶手陈智斌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4、当时我的内伤断骨撕心裂肺地痛,我告诉赵柏林:“我.被陈智斌用拳猛击左背击倒撞地左边肋骨折断属内伤是大事,外面皮肉之伤倒是小事。"我没有说过“不知是谁打”的活。我说"肋骨断了很痛.说话困难",赵柏林说:“你不要说话,先去医院看伤。”女儿申海霞祈求在场民警赵柏林就地及时把打人凶手陈智斌和受害人我们一起带到派出所接受处理,赵柏林却严厉指责申海霞:“派出所又不是你开的,难道你想带人就带人吗?"5、民警尹慧赵柏林到现场,亲眼看到了凶手陈智斌的娘刘翠英扬起锄头要挖我与女儿申海霞的凶神恶煞的场面,赵柏林为何不制止不批评不取证?为什么赵柏林等民警居然睁只眼.闭只眼,对陈智斌的刑事犯罪不做任何调查处理,草率收兵?更刻骨铭心的是我肋骨断了数根在派出所门口痛得死去活来,当时我女儿没有车在身边,女儿祈求赵柏林把我送到邵东医院抢救治疗,为什么赵柏林不答应?赵柏林良知在哪里?良心在哪里?6、由于尹慧赵柏林等三位民警不履行职责,错失了依规依法就地现场及时记录、调查、取证、处理的千载难逢的最佳机会,没有掌握最宝贵的现场办案第一手资料,人为地造成了办案的难度,导致了派出所的事后工作处于被动局面,有意或无意让刑事犯罪嫌疑犯陈智斌逃脱法律的制裁,无异于姑媳养奸,放纵犯罪。
十六、因为我反映尹慧赵柏林等三个民警在2月17日上午不履行职责的不作为.因此尹慧赵柏林等三个民警应回避对2.17案件的处理.打人凶手陈智赋的亲信陈小成陈爱民更应回避。
十七.2.17陈智斌打我成轻伤的刑事犯罪事实证明2.17报警求助是正确的。可惜的是报警求助后尹慧赵柏林并没有制止事件的发生.也没有立案处理!
有鉴于此我强烈申请尽快复议.立案处理2.17案件。不管是谁.不管何时,如果不立案依法处理陈智斌的刑事犯罪,反而作出我的轻伤是我自己造成的错误判断.即使我变孤魂野鬼,制造冤假错案者和2.17打人凶手陈智斌同样没有安宁之日!
2016年6月27日申服民老师身份证4305211949101154***电话13789163933附录申服民2月17日被陈智斌打伤的照片和陈小成短信图片
火厂坪派出所确实不怎么样。常年没人上班
2016-06-27 20: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