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我是双龙乡中心幼儿园股东。在2009年响应县委号召每个乡办一所中心幼儿园,我们特邀双龙乡原有幼儿园教师集中办理双龙中心幼儿园,乡政府指定在中心小学办理,开始三年没有向幼儿园收取任何费用,从2012年换中学校长开始,每期向我们收取1.7-2万元的管理费,请问主管部门是否合法合规,请回复。
双龙幼儿园股东
2015年10月30日
你自己开办的幼儿园,房子总不是中学的,地方也不是中学的。学生用的教材总不是中学的吧。中学没有任何理由要收你的钱,而且还收了上万元。他们向你收费时,总要拿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吧。
我是双龙人,对贴中情况晓得一些。幼儿园办在小学院内,土地应该是小学的。原来校长没有收费,土地没给钱就给吧几个私人半幼儿园的使用。12年新来的中学校长为人好,敢了一些事,老百姓口碑好。向幼儿园收土地的钱,应该是应该的。这个发言应该是得了便宜卖乖。
看了中学校长得罪了小人。幼儿园使用小学的土地,一毛不拔。校长,不要得罪地头蛇。
原来学校是用土地作了股金入股的幼儿园的,只不过是这些股东们没有给学校分红。
我要收你的钱,你咋办?你不交是没道理的。
2015-10-30 11: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