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县易俗河镇高桥村高桥组张国玉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建房一案》,2012年5月4日高桥全体组民以书面报告形式申请湘潭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张国玉土地违法行为,二年多时间国土局置组民诉求于不顾,使张国玉违法占地面积不断扩大。组民于2014年2月再次申请湘潭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张国玉违法占地行为,3月份才立案调查。期间也有因湘潭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唐巍文、纪检监察室违法干预,致使涉案的土地违法行为至今长达5年多时间未能依法执行处理到位。政府公职人员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有失职渎职问题,湘潭县纪委也是不作为、乱作为,不按纪检信访条例受理,截留组民写给纪委书记、监察局长的举报信,纪委监察官网上的举报信三个月不进行受理、答复。
一、2017年7月4日向湘潭县纪委12388举报网站写信举报湘潭县人民法院及纪检监察室人员违法干预等违法违纪,至今三个月网站答复内容一栏依然显示是“你反映的问题电子邮件本网站已收到”未见任何受理和答复事项(见附图),公民的信访举报通道途径之一沦为了“僵尸”网站。
1、2016年1月4 日在《红网百姓呼声》以一篇“湘潭县人民法院司法不作为,拆违控违工作遭质疑”帖文投诉湘潭县人民法院,1月6日法院作出答复:“………人民法院不受理该类非诉执行申请。”违反土地管理法,国土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执行。独立的司法权被个人利用,网上作出的答复明显违法。不依法立案、违法干预,法院也是胆大妄为!
2、2017年7月5日相关负责人转办给湘潭县人民法院,并给组民提供法院行政庭庭长唐巍文电话督促案子执行,唐巍文庭长在电话中给出答复是“法院没有收到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强制执行申请书,我们(法院)也不会受理该案件。”转给法院明显责任在法院,也有书面证据证实国土局已将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给法院,唐巍文庭长在事实面前误导、欺骗群众,以言代法、违法干预,违反了一个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同时也触犯了党纪党规。
3、向湘潭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举报,监察室也是简单的二页谈话笔录敷衍应付组民,最后也未向举报人作出处理答复,不了了之。向法院的领导反映也是置若罔闻,默许纵容下属人员违法干预、违法违纪。
4、在组民多次向上级部门举报之后,湘潭县人民法院迫于上级压力于2016年12月份才对案子进行依法予以受理,显然之前法院在网上作出的答复是违法、唐巍文庭长口中的“我们不会受理”以言代法,违法干预包庇违法建房行为明显触犯了党纪党规,法院属于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5、2017年6月份该案子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又因湘潭县人民法院未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市中院移送案卷,使案子在上级法院无法进行正常审理。组民于6月30日下午再次向湘潭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举报法院行政庭不按法定程序移送案卷,违法干预等行为。并同时要求纪检监察室就之前的信访举报作出处理答复。法院再次以简单的两页纸谈话笔录应付举报人,纪检人员并说:之前的事过去就过去了,我们也不再追究。举报人当场反驳:举报是事实必须依照纪律追究,这是你们的职责。之前法院人员有很多违法违纪的问题都不追究导致现在你们(法院)违法干预的问题愈演愈烈,失去了司法公平正义、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多次向你们反映都是不了了之,也失去了纪检监督执纪作用。要求法院应当出具书面的受理答复举报人,法院坚决不出具,沟通无效后举报人对谈话笔录拍照存据,遭到法院纪检监察室两名干警(胡琼、周维湘)抢夺举报人手机行为。举报内容多次在网上进行公开举报过,不涉及到任何秘密和隐私,举报人对谈话笔录拍照(存据)并无不妥。举报人并不是违反法庭纪律,两名干警并叫来三名法警把举报人围堵在法院纪检办公室近一个小时,涉嫌滥用职权。两名干警抢夺公民私有财产行为涉嫌违法违纪,侵犯了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最后还是举报人拨打110报警电话解围。
二、张国玉违法占地用地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国土部门对违法圈占耕地行为履职不到位,查处不力;人民法院违法干预,纪检监察室未起到纪检监督执纪作用,致使违法占地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耕地(基本良田)因建房遭到破坏。这个案子反映出地方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纪律性不强、懒政怠政问题仍然突出,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官僚主义严重。举报人把涉案人员的违法违纪事实及证据写信向湘潭县纪委书记、监察局局长反映,被湘潭县纪委信访室负责人截留、不予受理。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湘潭县的各级监察机关、县纪委根本未就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正确履职、敢于担当。包庇袒护、失职渎职问题,未依法履行职责通过问责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基层党风政风转变。举报人向职能部门、监察机关反映多次,违建难拆除,湘潭县纪委在执纪监督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谁来问责?谁来监督?
怕的就是纪检部门也会乱来、乱搞。
法院违法、违规干预使违建难拆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不了,纪委监察机关不但没启用行政效能监察,反过来包庇袒护违法的司法人员,把举报信访视若罔闻,失去应有的监督执纪效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看来湘潭的反腐倡廉工作任重道远!!!
法院这么明显的违法,纪委都不管,恐怕湘潭县的纪委都是和贪官都是贪官沆瀣一气,伤害老百姓的幸福感,破坏政府执政形象。
但愿有关纪委尽快把藏在司法机关的腐败分子拿掉,提升法治素养!!!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县纪委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属于涉法涉诉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已交由县法院处理。
湘潭县纪委
2017年10月12日
2017-10-09 13: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