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沙商业广场,开发商违规收取诚意金却没有享受到购房资格问题,我们购房者有话要说:
1.湖南省岳阳临湘市金沙商业广场在向社会公开募集诚意金的时候,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很多购房者从2016年初开始陆续缴纳了诚意金。开发商,收取诚意金,通过“认筹”,选号,办理vip卡等业务,是不是存在变相提前预售的行为?开发商收取诚意金的时候是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希望工商管理部门,住建部,执法部门能够主动查处。也让购房者减少上访来反应问题,避免影响领导们工作,更让广大购房者不要在心急如焚的忐忑等待中。
2.本来交纳诚意金的意图就是为了把我相中的房子买下,而现在开发商告诉我没有房源,那么我预交的诚意金就丧失了意义,即便开发商现在表示可以把这钱退还给我,我也认为自己收到了欺骗,开发商收取诚意金的行为属于欺诈,是圈钱,骗取老百姓血汗钱的行为,如今,房价比交纳诚意金的时候,上涨了许多,因为交纳了诚意金,我也没有去别的地方看房,让我错过了买房的最佳时期,对于这一年,因房价上涨,以及交了诚意金而没有房源可选,让我造成的损失,开发商应该如何弥补?我只要房子!
3.交纳诚意金的时候,销售人员曾表示,房价开盘时的价格会在三千五到三千九人民币每平米不等,如今开盘出来的价格,比当初承诺的高出很多,对于这件事情,有许多交纳诚意金的客户都可以作证,对于这种欺骗行为,是否可以作出解释。我是基于对房价会在3500到3900人民币每平米的意识下,才签下了诚意金合同,如此一来,开发商对于 这种行为该如何解释?并且弥补我!
4.我认为法律上没有关于诚意金的定位,开发商擅自收取诚意金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开发商通过收取诚意金,是不是存在垄断和操控市场需求的行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5.关于摇号售房,是否存在黑幕?我对于其中的操作表示怀疑!很多没有参与摇号的人也有房子,请问对于这一现象该如何解释,开盘之后,我因为没有摇到号,曾有人表示,说可以把房子转给我,但是要转让费,请问这不是暗箱操作,又是什么,之前承诺的可是先到先得,先交钱,优先购房。
到处都如此
自己的合法权益倘若自己都不维护的话,那就只能任开发商为所欲为了。
2017-10-31 11: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