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杨学良、男、务农、湖南省平江县余坪镇张市村人,身份证号码:43062619690210****,我于2012年承包平江县余坪镇张市村坪师小区附属处险工程,工程完工至今未能收到该工程的工程款。今经本人查实,该附属处险工程的工程款,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3年被村委伪造我杨学良签名,冒领我的工程款25948元。本人现在是要债无门,在此跪求各级领导帮我讨回我应得的血汗钱,严惩恶霸村官。
尊敬的网友:
您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帖反映工程款被冒领一事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杨学良于2012年8月起在张市村承包张市平师小区建设土石方工程,当时合同总金额15.1万元,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因附加边坡降低、水沟开挖、便道开挖等合同外工程,产生额外工程费用71312元,全部工程款共222312元,按村帐票据体现情况已于2013年2月全款结清。
关于帖子中反映的问题,余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已由镇纪委、经管站、财政所组成专门工作组,赴张市村进行实地核查。但因该票据并不包含在主工程合同中,且时间久远、涉及当事人较多、村级班子调整变化大,工作组正在逐一核对账目、质询相关当事人,确保调查公正合理。调查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拿出妥善意见,依法依规处理此事。
平江县余坪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6日
2017-12-21 14: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