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国家责成地方政府拆除陈小云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上的违法建筑
我叫周昭求,男,66岁,汉族,退伍军人,住湖南省新化县西河镇陈家山村四组,电话:13043699418。
陈小云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私自在西河镇陈家山村基本农田保护区买7亩良田建幼儿园,给我们周边的农田造成阳光,排水和道路出入等严重破坏。对此,在破土动工前,我们已向陈小云提出严正交涉,并讲明道理,反对在农田保护区建幼儿园,因为陈家山地方已有多所幼儿园,完全可以满足当地幼儿入园的需求,根本不需要新建幼儿园,建园只是陈小云等人为了个人营利的目的。但陈小云不顾劝阻,擅自强行施工,现已建成基脚。为此,我曾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举报此事,国土资源厅已转给娄底市和新化县相关单位,但至今未作任何处理和答复。
陈小云所占良田是我们村最好的良田,水源丰富,排灌方便,土质肥沃,阳光充足,最适宜水稻种植,且产量高、质量好。是我们村的主要粮仓。
我家唯一的1.76亩承包田也在这个保护区内,正毗连其建筑墙脚,一旦建成,则堵住了我家承包田的排水口,禾苗将被淹死;高高的建筑墙壁遮住了稻田的阳光,水稻无法正常生长;整个校园建筑,完全阻住了我家承包田出入的道路,农机无法出入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第九条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七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房的法律。陈小云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私自买田建幼儿园,完全是一个典型的违法建筑。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保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保护耕地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义务和责任。所以我们强烈要求中央领导同志责成新化县相关部门彻底拆除陈小云等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上的违法建筑,并恢复该耕地原状。
此呈
湖南省新化县西河镇陈家山村周昭求
2016年10月23日
建幼儿园怎么可能不报相关部门审批?
2016-10-24 15: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