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是中和镇罗卜元村村民,我叫乐水东,今年29岁。2016年底离异。家有5口人,一儿一女在读幼儿园,14岁的妹妹辍学在家,50多岁父亲在家照顾小孩。家无片瓦遮身,母亲病亡后更是欠债累累。
天有不测风云,2011年我母亲经诊断患有宫颈癌,于是我陪着母亲每隔10多天就要去一次长沙治疗,有时在长沙湘雅三医院一住就是1-2个月的治疗,这样来来回回的放疗、化疗不下百余次,时间长达5年多。高额的治疗费用使得并不富裕的家庭更加伤害累累,家徒四壁,亲戚朋友都接了个遍,可谓是债台高筑。治疗期间我陪着、照顾着母亲,妻子在县城租房住照顾三个小孩(儿女、妹妹)生活,父亲在永州租房住,靠红白喜事唱歌贴补一些家用。2016年下旬因为实在是借不到钱接受治疗,只能退而求其次回到宁远县在湘南肿瘤医院(原博爱医院)治疗。治疗2个月后因病情恶化突然病逝。因为家境一直都并不富裕,所以没有建过房子,母亲人生的最后一程都是在用树子搭建的帐篷内度过,母亲葬礼的资金都是社会爱心人士捐赠的,当时的凄凉可想而知。祸不单行的我,在母亲出殡后不到一个月,妻子也跟我离了婚。
母亲的离去使得父亲伤心欲绝,我也想到父亲年纪也大了,家里需要人照顾小孩也就没有让他去工作,而由我外出务工贴补家用。但是事情往往没有那么顺利,因为体检过不了关,工作也不如意。2017年中旬更加是检查出膝盖半月板损伤,有积液。至今在家修养。14岁妹妹也因为家庭原因导致现在辍学在家。
自从听闻政府对贫困家庭有惠民政策后,父亲多次写申请书、证明上交政府,但都是毫无音讯。更可恨是当我父亲问到村里领导时,领导竟说:当初没想到贫困户的建档立户,现在对你们会有这么好的政策,就没有帮你屋里登起上了。
试问政府的扶贫到底有多真,别人家房子建个好几层,却因为种种原因能拿个贫困户或者低保户。而我家!无房无车无存款,因我母亲的病更是欠债累累,这可是全村村民与村干部都知晓的。在这样情况下,我家里都没能得到这所谓的贫困户,甚至连低保的名额都没有一个。难道真的是无权无钱寸步难行?
我知道政府扶贫名额有限,但我还是能希望政府能实事求是。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得到帮助,不要让这些真正困难的人寒心。在此,恳求各位上级领导调查核实。
谢谢
申请人:乐水东
有的村官确实是很不作为,上级政府理应暗访落实。
yuexiaodong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中和镇党委、政府对此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宁远县2014年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办函〔2014〕17号)、《宁远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宁扶发〔2017〕6号)、《关于开展对象识别不准和脱贫把关不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宁扶办发〔2017〕10号)等文件的要求,在2014年进行建档立卡工作时,扶贫对象必须是以户为单位,有较强的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的农村家庭居民;在2017年脱贫攻坚集中整改工作中,扶贫对象的纳入标准是2016 年人均纯收入在 3026 元以下的农村家庭居民。扶贫对象的识别程序是“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
经调查核实,乐水东一家长期在外,一家人与村支两委未联系,在镇、村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时也未提交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贫困户纳入标准,因此村支两委和评议小组未将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
调查处理意见
1、针对乐水东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未发现干部有违规情况,但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责成罗卜园村委会加强政策宣传,消除群众对扶贫政策的误解;
2、鉴于乐水东户的实际情况,责成镇扶贫站、罗卜园村委会组织力量继续深入进行全面的跟踪调查,在危房改造、帮助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积极给予其帮助;
3、责成罗卜园村委会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一旦发现扶贫工作中存在其他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改进、纠正、补错,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中和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9日
现在中和镇那个村不是扶贫扶关系。房子二三层二坐的。银行里放十多万他们的收入也不到二三千?拿这些文件骗善良的老百姓。试问当官的心怎么那样黑。
2018-03-10 03: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