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及各相关职能部门
我们是娄底市娄星区环保欣苑小区(截至目前由180余户业主联名签名,并推选17名维权代表,名单签名附后)发起的购房消费维权行动的业主代表,现向政府及相关部门说明情况。
环保欣苑是由湖南青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娄底市环保局投资开发的住宅小区,坐落在娄底文化广场东侧,项目总面积63870.34平方米小区内主要以环保局办公楼一栋以及4栋(1.2.3.5栋)职工房和2栋(6.8栋)商品房组成。该楼盘自开盘以来,侵权事件连续不断,环保局与开发商相互勾结,互相推诿,必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利益输送,尤其是两栋商品房,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及侵权违法行为,具体问题如下:
一 、房产证未跟进办理。从2014年交房时所有业主交清了相关费用,开发商承诺一至一年半的时间办好相关手续,但现在一直未办理,各项政府验收工作都未开始进行,相关税费也未缴付相关部门。导致广大业主土地及房产证办理停滞无法办理。严重损害了广大业主的权益。
二、要求娄底市环保局向业主提供和出示小区建设的相关批文以及和开发商签订的协议。
三、消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开发商因为资金问题,致使政府消防部门强制要求落实到位的消防安全设施无法投入使用,由于小孩入学等原因,大部分业主都陆续入驻,现该两栋入住率达80%,且属于高楼层,如果消防设施未能得到解决,出现火灾情况,将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四、部分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部分业主反映其住宅存在墙体开裂漏水等现象。开发商对该问题不管不顾,前期承诺的健身及公共设施未能配套安装到位。
五、是否官商勾结、违法乱纪。(1)环保局选用毫无实力的开发商是个人利益输送的腐败行为!?致使业主相信 ”环保“ 二字而购房,环保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环保局干部职工能以成本价购房是因为通过大幅虚增办公楼造价来暗补开发商房价损失?!如果是以上二者均是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凭什么业主市场价购房反而手续不全 ?低成本或者低于成本价卖房开发商不能盈利怎么办,势必会加剧问题的产生,现目前青锋集团申请破产,相关负责人找不到踪影,侵权违规行为一直得不到解决,现恳请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在开发商未破产前达成以下诉求:
1、开发商根据政府规定,完成各项验收工作,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向有关部门缴付相关税费及费用,尽快办理土地及房产证等相关手续。
2、尽早解决消防安全设施问题,通过消防部门验收,避免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部分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开发商进行整改和赔偿。承诺的相关设施必须安装到位。
4希望纪检监察部门对环保局为什么这么久没有处理这些问题是不是与开发商或其他部门存在利益牵扯的违法违纪问题。请予以调查。
目前该小区主要入住的是在娄经商、华侨、退休职工、外出务工人员,都是普通老百姓,很多家庭倾尽一生才买下一套房子,现在出现这样的问题严重影响着大家的工作和生活,房地产市场监管不稳定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在当今违法治国,贯彻群众路线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平息纠纷。创造风清气正的和谐氛围。依法依规处理好房地产矛盾问题想必是各级政府和领导都要面临的挑战和重担,但我们广大的业主坚信政府能给我们希望,妥善处理好这些侵权行为,房子住着安心踏实就是圆老百姓的中国梦。
以上望榷后回复
此致
万分感谢
娄底市环保欣苑维权会
2017年11月15日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转由我单位办理,现回复如下:
已将该件转交至市环保局处理,感谢您的来信。
娄星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转由我单位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环保欣苑基本情况
2008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原市规划局位于新星南路以东、桑树街以南约35亩土地转让划拨给市环保局用于建设环境监控中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环保局取得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后,应尽快启动市环境监控中心建设,合理规划,统一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如有剩余,剩余土地可以进入市场,挂牌出让”的要求。2011年1月17日,通过公开挂牌出让,湖南青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挂牌摘得宗地50-1-5-6-22号地9.8亩。同时由于城市路网调整,桑树街道路南移,造成中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近我红线边的10亩土地无法单独使用,在国土、规划等部门的协调下,市环保局205名干部职工从中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得临近的宗地50-1-5-6-11号地。两宗地共19.8亩,由湖南青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建设“环保欣苑”。
环保欣苑总建筑面积63458.3平方米,共建设6栋住宅,其中1、2、3、5栋为市环保干部职工住宅,6、8栋为商住楼。统一以湖南青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建设。
二、6、8栋开发建设情况
2011年10月10日,环保欣苑临时业主委员召开会议,决定将市环保局干部职工集资购置的50-1-5-6-11号宗地上规划的6、8栋以底价包干形式实行对外合作开发,并于2012年10月31日与开发商李卫红签订《环保欣苑6、8号栋承包开发协议》。协议约定:由市环保局205名干部职工向李卫红有偿提供土地开发建设环保欣苑6、8号栋,实行承包费用总包干。明确6、8号楼所有住宅、商业门面的建设由李卫红全面负责,所有的销售收益全部归李卫红所有,同时李卫红要承担6、8号栋业主房产证、国土使用证的办理。6、8栋所有购房业主只与李卫红发生合同关系,所有费用也只交付给李卫红,与市环保局205名干部职工没有任何经济往来。
三、对业主反映情况的回复意见
1、经核实,6、8号栋业主反映的①房产证、国土使用证办理未跟进;②消防设施尚未通过验收,存在安全隐患;③部分房子有质量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2、我们将于近期组织6、8栋部分业主代表进行座谈,就反映的问题共同商量对策。
3、我们将积极督促开发商李卫红直面问题,尽快与6、8号栋业主见面商讨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
4、欢迎环保欣苑全体业主对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共同把环保欣苑建设成美丽、祥和的文明小区。
环保欣苑临时业主委员会
2017-11-15 15:5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