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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保安服务公司被移交国投集团后出现的种种状况

2018-7-27 4:48:49发布251次查看
市公安局根据(1988)07号《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组建了株洲市保安服务公司,市编委审核定编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一大批政治合格、作风纪律优良、军事技能过硬、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加入了这个行业,成为了公司的中坚力量。公司成立后,坚持以社会效益第一的服务宗旨,狠抓队伍建设,坚持诚信服务,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多次被评为湖南省优秀保安企业,“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公安部三家联合评为首届全国先进保安服务公司。在移交给株洲国投集团的当年也被公安部评为了全国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公司由当初贷款伍万元起家发展至今市值已经过亿,堪称行业内一面光辉的旗帜。
2015年11月30日时,市领导决定对市国投集团进行重组,将公司评估为一个亿按现状无偿划拨给国资委下属企业国投集团持有,国投于2016年3月10日正式接管。株洲市安局作为党政机关不能办企业这是国家政策无可非议。
国投集团这个近年成立的市级国企接管市保安公司后,不理顺公司由于历史原因和政策法规所形成的性质和职工身份关系,不做好企业内部的文化融合,将株洲市保安服务公司这个优秀的保安企业搞成一个什么样子,请看下列事件:
一、将保安公司当作集团部分领导成员私人合资的公司,财务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人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合同想怎么签就怎么签。
国投集团接管后,第一要务是“加强”了财务管理,财务部增设了一个拿高薪的财务总监。此监会计业务老练,善于做假帐,善于将违法开支设法进入经营成本,仅一年多时间就将数百万资金顺利冲帐套现为董事长等人用于吃喝玩乐、带家属子女以出差为名到处游山玩水及行贿等开销了(纪市纪委查实一百二十余万元)。更不可理解的是,党委批准了该同志为预备党员,案发后所在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研究对其作出处理意见,在对于是否取消预备资格和延长预备期的问题上存在严重意见分歧时,集团下派的纪检人员和单位纪检书记违背组织原则,越过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这一秩序,由纪委书记现场直接拍板作出明显偏袒违纪人员的处理决定。
第二是专配一名负责后勤保障和管采购的副总经理,此人“业绩”非凡。
1、彻底更换办公用所有桌椅,沙发也全部更新,工具用具全部重制。
2、将已使用20多年的低档办公用车留食堂买菜和监控中心出警使用,将原党委书记和总经理使用的、相对好一点、购置年份短一点的公务用车报废处理给相关个人。
3、将保安器材销售部的门面原装修彻底砸掉,重新装修一遍(超过门面本身的地产价位)。
4、将押运枪库大楼用于队员内部训练的保密场地花重金(近200万)装修成株洲市绝无仅有的高档散打擂台馆。
5、花费一百余万将机关和队伍中主管以上的工作人员量身定制春夏秋冬四季工作服装,包括高档西装和呢料风(大)衣,相当于600余一线保安人员的服装费用。待遇超过部队的将军和公安系统的总警监,因为部队从士兵到将军,公安系统由警员到总警监制服都是一样的。保安行业是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行业,稳定一点的银行押钞和守护业务也是吃的政策红利,这些钱需要多少一线保安人员流血流汗去努力工作才能赚取啊?
第三是“充实”力量,将并不懂安保专业的朋友、亲属圈的关系户大量调入,增设非生产经营岗位进行安排,一年多的时间增加了几十个不产生经济效益的管理岗位。
第四是由于法人变更,所有人的合同必须重签,合同签订过程和程序严重违法。合同条款中的合同时间、劳动报酬、节假日加班费用等内容全部为空白,合同签订后不发给劳动者本人,而是全部收在劳动人事部,有人为造假嫌疑!
二、新官不理旧账,侵害职工权益
由于公司前身是事业编制,干部任免和薪酬体系上一直沿用机关事业单位的做法,原公司党委对一些为公司建设做过贡献的个别群体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了类似于“改非”性质的安排。国投接管后对这些安置立即废止执行,由此引发同职工的劳动纠纷,董事长不积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而是采取非法手段伤害为公司工作了一辈子的员工,聘请了三人的律师团队,组织公司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和全体党委成员集体伪造证据,开庭时并指派自己的秘书到现场作伪证。(庭审时被查明认定)
三、薪酬体系随意性很大,对原保安公司员工凸显不公
工资体系分为20多个等次。高管除外,经理级三档,部门正职三档,部门副职三档,主管三档,主办三档,职员三档,临时工(相当一部份签了多次合同,工作都在10年以上,符合无固定期合同工的条件)。10个经理级别的管理人员的工资相当于100名基层保安队员的工资总和,同级别同档次的人员,国投集团调入的人员高于原保安公司的,同职务不区别任职时间长短相互之间的待遇相差很大,中层管理人员中,原保安公司的基本都是拿本级别最低一档的工资。同是普通职员,在原保安公司享受国家干部和事业编制身份的,干30年保安工作的与国投新调进来的工资一样。
四、歧视复员、退伍、转业军人
1、今年,新任公司领导(金控集团调入)对反映特别大的个别群体在工资调整时,作政策上的倾斜处理,即按在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设立司龄工资(25元一年),在报国投集团审批后调薪方案的说明中,强调在国投集团调入本公司的员工司龄连续计算,而复退转业军人包括不少参战涉核人员的军龄不连续计算,在部队工作或服役期间比不上在国投集团其它子公司工作的期间,让退伍军人这支保安队伍的中坚力量感到特别的心寒!
2、不少在原保安公司工作了几十年的骨干成员,因业务能力较高,一直在部门正职上工作,他们都独挡一面在正职岗位上干了很多年,有的已达到20多年,但国投集团接管后将这班人全降为了副职,正职和副职的待遇是绝然不同的。
原保安公司的职工大多是从部队复员退伍和转业的,是他们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全身心的工作,为株洲保安业贡献了自己的毕生精力和大好的青春年华。有的人面对持枪歹徒面不改色英勇搏斗为保卫株洲的经济建设,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而成为了人民的英烈;有的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被评为了省市群防群治先进个人和全国优秀保安员,他们从农村走来,丢儿弃女,远离双亲,凭着自己的实干、苦干、加油拼命干的毅力以出色的成绩换来了一份全民事业单位的工作。但国投集团接管以后打破原来的分配体制,人为将收入成几何级数拉大,在企业重组转换工作中,职工身份没有置换的情况下,打着实施全新企业管理模式的招牌,实施歧视原老职工、复员退伍军人的实质,致使公司上下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同在市属国企工作,收入差距无原则的拉大,除了眼前利益,还有因所提五险一金的高低不一样,涉及到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也不一样。如果说是按照企业管理模式,公司全员均为合同工,为什么还有正式工和临时工之分?临时工的年收入平均不到三万,正式工则至少在四五万以上。为什么不按规定用同样标准为临时工购买五险一金?如果说正式工和临时工同时存在待遇不一样的情况合理合法的话,那么另外一种情况就无法解释了,那就是保安公司成立那天起就参加了保安工作,曾经在管理部门也担任了多年负责人,有国家干部身份,享有国家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保安职称的正式职工的工资还低于参加保安工作期间很短的临时工呢?仅仅是因为领导们安排在基层担了个队长(主管)吗?由此可见一斑。
株洲市保安服务公司这个招牌已不复存在了,曾经由复员退役转业军人撑起的这面光辉旗帜已经正在被国投集团用暴力撕裂,在国投集团旗下的保安从业人员集体悲哀!
原株洲市保安服务公司的全体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及所有的职工集体请求:
1、株洲市委、市政府责成市国资委加强对国投集团这一市属国企的监管,强烈要求政府行政作为。
2、原株洲市保安服务公司的职工身份问题一纸“保留市保安服务公司事业编制,待分类改制政策实施时按政策办理”的忽悠语是不作为的表现。因为公司成立30周年了,大部分老员工近期内面临退休(已有近10人领着不到两千元的退休工资离开了)。要么确定按事业编制职工待遇退休,要么进行清产核资或评估对公司进行股份制改制,依法对职工的身份进行置换。
恳请全国复员退伍和转业军人群体和有类似情况的保安公司的从业人员声援!
恳请媒体和广大网友声援!
原株洲市保安服务公司全体职工感激不尽!
联系人(代表):苏友明
电话:131xxxx3326
网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因为该问题是国投集团的相关问题,建议向国投集团反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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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2 23: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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