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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宏发路火灾事故,2个多月了没人来善后

2018-7-27 2:33:37发布42次查看
嘉禾县有些政府部门不作为,火灾事故不善后,不处理,案件没有查清楚,没有人受理,受害人奔跑于各单位,没有单位受理,有关部门想上电视台了,就做秀对人民群众怎么怎么的好,真正发生有事了,人不知道跑哪里去了!2017年1月22日下午,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宏发路62号,一场突如其来凶猛无比的大火,彻底毁灭了租客多年的劳动成果和心血,还有租客一辈子的梦想,嘉禾淘宝网最大的服装批发店就这样没了,直接烧毁了几十万的财产,间接损失不计其数,以及房东房屋损失严重,如今,租客全部家财烧光,无处安生,只能和年迈的父亲住在一起。事发的当天,我们同时报了110和119,派出所说不归他们管,之后,我们又去公安局报案,他们说要有火灾事故认证书,于是我们只能等认证书,消防队在经过了20多天后,于2017年2月21日出了火灾事故认证书。鉴定结果排除了雷击,电气线路故障,自燃,生活用火不慎,人为纵火,不能排除小孩燃放烟花引发火灾的可能。2017年2月23日,我们拿起认证书去公安局报案,他们说报案不起,于是我们又到派出所报案,他们也沒有接受我们的报案,他们说不归他们管,消防队基本确定是3家人的4个小孩打燃花引起的火灾,由于放火方不配合消防队调查,以及监控看不到事故现场,所以消防队说证据不充分,不能确定是谁家的小孩打进去的,于是我们想问的是:
1,证据不充分,这个该由哪个部门调查充分呢?2.监控看不到事发现场,没有监控的事发地是不是一样要调查呢?3事发的地方是大马路,事发时肯定有很多车从事发地经过,那他们的行车仪能不能看到,这个又该归谁调查呢?4.事发之时,过往的人群有沒有目击人,这个又该归谁调查呢?5,放火方不配合消防队调查,哪谁又有资格要求他们配合调查呢6.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在最佳时期立案调查清楚,这个到时该谁负责呢?终上所述,如果每个地方都是小孩燃放烟花所致火灾,都没有人立案调查清楚,哪社会会不会乱套呢?嘉禾是平安县城,可是我们就没有过上平安的日子,就在过年的前几天,我们就发生了火灾,2个多月过去了,这么大的火灾事故,沒有人把事故调查清楚,落实相关责任人,连为人民服务的公安局和派出所都说不归他们管,可是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二条说公安派出所必须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但是2个多月了,案发现场无此单位的出现,连去报案都无人受理;第十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驻地单位组织或者协助做好火灾事故的善后处理,但是,2个多月了,这么多部门,没有人来善后,感觉没有这个事故发生。让百姓心寒!
今天我还从那走过,太可怜了
2017-04-12 12: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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