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社会各界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帮我主持公道,国法不能落实到公民百姓,有些政府基层官员滥用权力,弄虚作假,欺下瞒上,以手中实权欺压百姓。
我叫王雪英,住新化上渡办事处白沙村四组村民,防洪堤拆迁户,电话:15273829826。
因在领导的正确指导下,为响应政府市容市貌开发建设政策,我为配合政府工作,积极同工作组罗文等领导协谈7个门面上合同书,但由于我丈夫病故多年,人口多,子女由我单身抚养长大,家庭经济困难因房屋面积小,空坪闲地多,又只能按照政府的政策严格实施,所以协谈时只好求政府廉价照顾购买2个门面便于子女分割,政府工作组罗文及政法委书记派遣袁清松主任和我协谈,罗文为了前途升官发财,当面口头答应一定让我廉价照顾买2个门面(有录音资料为证),老实巴交、没有文化的我听了他们的承诺 ,相信了他们所代表的政府组织发言,当即答应并同意拆迁原有房屋。
现房屋已拆了好几个月了,兑现承诺未果,后我多次找工作组罗文既不见面又不认账,使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现无地容身,万般无奈我只有在这原地搭棚居住,但罗文以权势欺压,调遣派出所杨语把我棚屋拆了,并对年过半百的我施加拳脚,用尽各种手段把我关押起来,我弟见状,拿我儿子手机拍照现场,结果被杨语等人把手机抢去,怕他们的恶行被曝光,把我弟拍的现场照片和原有跟罗文交谈的录音证据全部删除,才把手机归还给我弟,至今我仍被他们关押,限制人身自由。我求社会正义人士出来为我主持公道,你们认为这是法治吗?难道我求政府兑现承诺有错吗?我又犯了什么法要被他们一直关押?还是说他们所代表的政府当初根本就只是为了他们的政绩与官帽骗我把唯一的房子拆了而置我老百姓的利益死活不顾吗?敬请各界人士伸出正义之手,帮我评评世间公道何在?
你就是二桥哪个跟坨眼屎一样的钉子户吧 钉那里几年,搞得政府为了你这坨眼屎都改道了,我们办事处多次找你做工作,你为了一己私利,致广大群众利益于不顾,就你那点地方,政府安置了7个门面的宅基地 给你还不知足,还有你那个弟弟王成志,典型的龌蹉小人,专门背后坑人,新化跟他打个交道的谁不知道,你们这样的人,还在网上喊怨,简直可笑至极
一直以来我都是同意拆迁,要求政府先安置后拆迁,这有错吗?中央文件也是这样要求的,你现在反而倒打一耙。私下你多次亲口说为了你的官运,要支持你的工作,你做不到为什么要代表政府抛出这样的承诺,是显示你能吗?对,你是能,非常能,能到想关押谁就能关押谁的地步了!
关于拆迁安置户王雪英情况的说明
新化防洪堤工程及沿江风光带是新化县重点工程,于2006年开工建设,当时,矗立在风光带上的拆迁户王雪英等人拆迁条件十分苛刻,拒不拆迁,而不得不延缓达十余年,严重制约了防洪堤工程建设,并影响了新化形象。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下定决心,依法依规拆迁房屋。2017年2月,由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以上渡办事处人大主任罗文为组长,进驻做拆迁工作,经过反复协商,达成一致,协商期间,罗文主任及工作组人员没有承诺过任何违反征拆政策的条款,房屋于2017年2月22日和谐拆迁,工作组依法依规兑现所有承诺和协议条款。现将有关征地拆迁情况说明如下:
王雪英,女,现年54岁,系上渡办事处白沙村4组村民,其家庭人员:王雪英、孙志勇、孙艳梅、陶诗雅、康玉梅、孙祥、孙琳、陶思思,共8人。王雪英房屋于2017年2月17日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正房底层占地面积为158.52㎡,房屋补偿费用共计人民币15.4669万元,根据娄政发[2008]3号文件规定,可以安置房屋拆迁门面5个,土地门面安置人口有:王雪英、孙志勇、孙艳梅,计3人,安置土地门面0.75个,共计安置5.75个门面。另白沙工作组、县征地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考虑到其家庭经济困难,为化解其家庭矛盾,利于房屋早日拆除,同意其按优惠价格购买一个门面,与其房屋拆迁门面一并进行安置选址。但是,王雪英不满足于只购一个门面,她要求在政府现已有的安置门面个数上,再购买2个门面,要求得不到满足后,她以此为理由,先后3次在防洪堤沿江大道施工现场阻工,并设法在防洪堤人行道上又建了一处违章棚屋,严重阻挠防洪堤道路正常施工,公安、优化等部门工作人员做了大量工作仍然置之不理后依法予以处置。
新化县上渡办事处
2017年5月17日
2017-05-21 17: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