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是衡阳县英南村团结组失地村民,此刻怀着辛酸苦涩的心情向您诉说中年农民苦楚的与无奈,现将有关实情和诉求反映给领导知晓。
为支持英南村开发,我们这些相信组织、拥护党的决策普通村民都签署了拆迁合同,积极搬离原有住房,一直在外租房居住。但是本县各局拆迁协调成员在拆迁款的处理上都是存在不公平,没有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补偿标准,每家的拆迁补偿都是各局拆迁协调小组私下协商,一些强硬的、和村领导关系近补偿标准高很多,而我们这些善良老实的村民就按最低标准征收,本家长辈气愤不过,骂我们这些子孙不肖、无能,一直不愿搬离开原来的祖居。为此我们多次劝说老人家隐忍局领导处事不公,但是苦说无果,老人家心中只相信公平与正义。
随着本村安置房的方案公开,将本组所有失地农民按人平均18.3平方米占地面积七层建房,在原来本组土地上重新划一块土地,按现有人口加虚拟人口(独生子女加一个,两个未成年加一个,已成年未婚加一个),由城建投资公司负责基础建设。县、镇、村安排工作组到我组组织村民开会决定,实施30人一栋,统规自建,抓阄决定建房顺序。但是我们这些上无片瓦,下无寸地的失地无房农民不仅没有得到优先安置,还被无情剥夺建房的平等权利,不予安置。而同村养和组和木陂组相同情况的无房户都得到安置。五个全征组,两种政策对待,县政府及镇村领导这种行为不仅不按《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之规定:住房拆迁应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村民的居住问题,而且是乱作为,于法于理都说不通。为此我们多次向县领导哀求平等分配的权利,但是被踢皮球似得一直不予处理。
因为常年在外租房居住,房租开支巨大,且家里小孩嗷嗷待哺,又有年迈的老人需要赡养,使得常年劳作又无固定收入的我们家庭十分困难。并且一直受着家里长辈的指责,后辈都很难抬头。使得我们当中过了而立之年的村民难立业,度过不惑之年的还是对村镇干部这种胡作非为而无人敢管的事实感到非常困惑。
以上所反映情况均是真实情况,有据可查。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今天,我们恳切请求领导主持公道,为民做主,为民伸张正义,能够公开公正追责,让老虎苍蝇无所遁形。年到中秋,我们盼得有只砖片瓦抵御萧瑟的秋风,唯不胜感激涕零之至。
此致
敬礼
2017-10-21 19: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