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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浦口镇政府:村民王飞兰的粮田确权你们何日才有个交待?

2018-7-26 19:47:24发布32次查看
我是醴陵市浦口镇联盟村新桥组现年59岁的王飞兰家,有儿孙媳妇三代9人仅1亩零5分地(分田后出生的没有)。根据村组常住人口的粮田平均数,人平3分五厘地。我曾经收养了养女黄芳,于1987年把她户口迁入了联盟村新桥组并分到两分地,并且在94年组上重新分配粮田时也分给了黄芳3分5厘地,得到了全组人员的认可。我丈夫1994年去世后,由于无力负担,她把黄芳暂时送到了姐姐家,但户口并未迁出联盟村新桥组,把黄芳送回其生母后,我外出打工了,期间在1999年组上又进行良田调整,此时组长黄远炎以一直没看到黄芳了为所谓理由,主观上认为她迁回了原地,所以黄芳的田一直由他掌握,由此黄芳的3分5厘地也被转到了黄远炎家。
我丈夫是两兄弟,组长黄远炎是丈夫的哥哥,另外丈夫在世时,其家婆一直由两兄弟平均供养,粮田平均所有,我家当时也分到了家婆的1分8厘地,但这1分8厘地也被组长黄远炎占去至今不予归还。此外我还有0.7分秧地也被黄远炎一并收为己有,等等这些,被夫兄黄远炎一共占去了6分地,为此我一年来多次上访市信访办、多次找乡政府、还找市纪委、农业局、国土局,市信办则指示我找乡政府,而乡政府找黄远炎调解过后,认为难度大就一直没管了,驻村的乡干部袁某却把这小事推给我这个老实人,说:“你去打官司吧”。 我想,我60岁的人了,基层能解决的事,我又怎么耗得起官司呢,而后我找到两位律师,有个律师说,“这事你不要打官司”,另一位律师说,“要告也只能告镇政府行政不作为不到位”。 由此,难道我的粮田权属就没部门、没办法解决了吗?就这样被强人想占就占吗?那还有什么法制、公理、正义可言呢?为此,特别请求上级敦促醴陵市浦口镇政府负责人下大力联合国土、农业、司法、派出所、和所在村组迅速处理我的粮田权属及确权问题。投诉人王飞兰
【维权博客浪中击石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有关条款明确规定,乡镇一级是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处理的主体,作为乡村百姓,粮田是她赖以生存的根本,如同她的生命。本无需诉讼之事却要百姓走上沉繁漫长的诉讼之路,百姓好累好苦,你就担子轻松一甩,笔者认为,你占着那“位子”干嘛,即使套不上不作为,至少也称得上不想为,这是不是中纪委称的“慵懒散”“ 推拖” 的表现。要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小事也看作是大事,“三严”“三实” 的工作作风镇负责人大会小会听的、传达的也够多吧, “大走访”就是“访” 出的这个结果?。浦口镇政府对王飞兰有何交待呢?作为还是不作为,肯怕就没人管你了吗!
家庭内部纷争,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念好家庭经,家和万事兴。
2016-06-08 07: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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