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1月11日,湘潭市职改办联合湘潭市教育局发文:“潭职改字(2017)1号”,文件中的第四项第14条明确指出“关于继续教育学时未达到要求的作扣分处理”(文件网传到学区)。由于有此文件作指导,湘乡的老师都按文件要求整理材料,可到2017年2月18日报送材料时,以继续教育学时未达到240分为由一票否决,不与参评(此期间湘乡教育局及乡镇学区从未接到任何通知,修改的文件直至2017年2月23日才网传上去),将我们这些将要退休的老同志杜绝门外。试问相关职能部门修改文件不要事先通知安民告示吗?政策的连贯性、权威性、公信力何在?你们的文件是为下面指明道路创造条件,还是故意为难我们?(因为我们已是男满59岁,女满54岁的人了,没有第二次机会。)如果是前者,文件就先要安民告示,如果是后者这是为什么?
这叫做调口味,这不叫评职称,每个领导都可以来一个一票否决制,无非是为了钱,如学分不够可以扣分,公需培训少一次扣多少分,打分细节要有一个权值,公平公正,老师是做什么的,主要是教书为主要工作内容,现在是主末倒置,老师把精力放在写论文,搞学分,参加培训课 放下课不上到处听课。砖家,学者夸夸其谈,到网友:
您好!关于继续教育学时的问题,在此次职评工作中,我市是严格按照湘潭人社部门的意见执行的。
2017-02-26 09: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