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茶陵县桃坑乡晓枫村山尾组的村民,居住在罗霄山脉偏僻、贫穷的山旮旯里。现怀着无比气愤的心情,向您们反映我村支书曾德华一手遮天,无视党纪国法,横行乡里,愚弄百姓,投机钻营的不法行径。望严惩村霸,制止并纠正其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我组村民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与切身利益。具体事实主要如下:
由于我组贫穷偏僻,买东西难、小孩上学难、生病看医生难,听说党的政策好,有高山移民项目,2014年9月15日,我组村民集体打报告请求整体搬迁出这偏远山村。多年前,我村曾发生山体滑坡,致使本村安子背组有几栋房屋被毁。一向善于钻营的曾德华,打着“幸福安居工程”的幌子,以我组申请整体搬迁为由,在既未召开支村两委会议,也未召开村民大会的请况下,于2015年农历10月29日动用挖机,大肆将我组四十多亩、灌溉石湾组十多亩的水圳毁坏。曾德华之所以如此肆意妄为,主要是利益使然,一方面是为了套现国家救灾款,另一方面通过平整土地再高价买给村民作宅基地,从中牟利。在实施“幸福安居工程”的过程中,为村民的泥土房照相,每户收费40元(由于村民反对,后又退回给了村民)。
为维护自身利益,山尾组、石湾镇的村民多次找他理论,都无法阻止曾德华的野蛮行为,自知理亏的曾德华,意识到其工作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为规避法律责任,2016年6月2日指使山尾组组长陈玉华,以上面有钱补助为由,诱骗村民在一张空白纸上签字,然后再伪造“会议决议”。然而这个所谓的“决议”上的签名全是虚假。曾庆德、曾凡胜、曾凡辉是一个人所签。会议时间改为农历10月12日,而实际诱骗村民签名的时间为2016年6月2日。
在曾德华打着“幸福安居工程”的幌子大肆毁坏良田的工程当中,村民们多次阻止,但曾德华却异常嚣张地称:“你们报告也写了、市长的热线电话、县长的热线电话打了,有用吗?我就是要挖,你们能阻止我吗?”曾德华如此嚣张,无非是仗这他是村支书,还有两个当官的内弟坐庇护。2016年5月17日曾德华与村民再次发生冲突,扬言要殴打村民何家章,并威胁恫吓。2016年6月21日,曾德华叫来乡政府袁主席等5个乡干部助阵,再次开着挖机继续毁坏良田和杉树苗。在冲突过程中,村民们无奈只好报警。在调解的过程当中,乡干部袁主席态度蛮横,威胁要把村民抓到派出所关起来。而曾德华在经历与村民的冲突后,竟然用挖机在通往我组的必经之路上堆起两堆泥土,阻挡村民的正常通行。
农田是农民立家安生之本。尤其在偏僻的山村,农田本就少的可怜,水利设施也极为薄弱。然而身为村支书的曾德华不但不为村民着想,反而打着“幸福安居工程”的幌子,毁田毁地和毁坏农作物,这岂是一个村支书应有的表率?“幸福安居工程”是党的民心工程,人民群众是极力支持的,然而却被曾德华把“经”念歪了,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干群关系。如果一开始曾德华与我组村民沟通,并就农田、农作物等补偿达成合理协议,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村民肯定是支持的。然而,由于私心和利益作祟,曾德华对村民进行愚弄、欺骗。曾德华的不法行径引起了村民极大的愤慨。现强烈要求:
1、对毁坏的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恢复,对毁坏的农作物、树苗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出合理赔偿;
2、对堵塞的道路疏通予以畅通;
3、对曾德华的违法违纪行为作严肃处理,责令曾德华向广大村民作出深刻检讨。
我们是一群贫穷、落后山村老实巴交的农民,我们也向往幸福、和谐的生活,但是我们福利不服“霸”。如果曾德华事件不能得到妥善处理,我们誓将上访之路进行到底。
此致
敬礼!
呈报人:茶陵县桃坑乡晓枫村山尾组全体村民
茶陵是乱得很,我们八团乡村干部套取国家补偿金
茶陵是很乱,原八团乡向阳村干部套取补偿金为己有。
对于这样目无国法的村霸,请求有关单位领导竖立法律尊严,严惩村霸,维护民权,百姓相信法律。指望法律为民主持公道?
有关单位领导用法律武器严惩目无国法的村,维护民权。
有关单位领导用法律武器严惩目无国法的村,维护民权。
呼声已久,不见回音,国法能容,民愤难忍,望有关执法单位,重民心,执国法,严惩不法村官?
网友“村民利益如何维护”,您好!
我乡高度重视您所反映的情况,组织专门班子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召集信访人、村组干部、建房申请人进行公开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山尾组基本情况
山尾组位于晓枫村最东面,组内丘陵纵横,村民居住分散,居住最近的农户距环库公路约3公里,最远的约5公里,组内有23户,人口80余人,组民多以外出务工为生。因该组地理位置较偏僻,交通不便,房屋以土坯房为主,房屋大部分建在山坡上;常住人口以老年人、小孩为主,用电线路也严重老化,正常用电难以保证。生产、生活极其不便,村民强烈要求进行整体搬迁,集中成片建房。
二、搬迁集中建房有关情况
2014年9月,山尾组有9户村民联名向乡、村提交了房屋搬迁申请;经村摸底,山尾组有16户村民有搬迁集中成片建房意愿;2015年上半年,晓枫村考虑该村庵子背组有一个地质灾害高发点,有几户村民的房屋因山体滑坡倒毁,便邀请市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到庵子背地质灾害点和拟集中建房的山尾组进行了实地查勘、测绘,国土、规划部门也同意了村委会的选址,并启动了土地调规、村庄规划程序,拟就山尾组做为一个集地质灾害防治搬迁点、幸福安居工程集中连片建设点和山尾村民搬迁安置的综合安置点。2015年10月,晓枫村就综合安置点建设在山尾组召开户代表会议,到会代表绝大多数同意在山尾组推山并占用一部分农田(约5亩,已抛荒近20年,在去年已调整为组公田)建房,并形成了会议决议:(1)对农田确定了8000元/亩的一次性生产补偿;(2)宅基地款按挖土、三通一平等成本价计算,由建房户负责;(3)集中建房综合安置点的绿化、亮化由村争资引项解决。会议现场户代表经表决同意了集中建房方案。今年,因有5户已居住在县城、不需建房的山尾组村民在填挖地基现场多次阻工,并说决议没有农户签字,村组又对山尾组每户农户进行走访签字,有16户户代表在决议上签字同意了集中建房方案。对部分不同意占用该块地建房的对象,村组上门做思想工作,当时也没有提出具体的反对意见和要求。但在今年正式动工进行地基平整时,因少部分山尾组村民认为自己不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不能享受到贫困户异地扶贫搬迁的国家补助,阻挠工程建设,并多次上访。当前,因这几户居住在县城的农户阻工,取土平整工程已停工,农户通行正常,但需建房对象也多次询问乡、村何时能搬离土坯房、建新房,改善居住环境。
三、调查处理建议
综合上述调查事实,调查组认为:
1、在山尾组实施的综合安置点建设于民有利。当前,常年居住在山尾组的村民用电、居住安全得不到保障;居住分散,信息沟通不便,体弱多病的老年人照料不便。该综合安置点的建设,综合考虑了地质灾害防治、幸福安居工程、交通不便村民的异地搬迁,建成后,随着给排水、绿化、亮化、硬化等配套设施的跟进,将方便百姓的出行、保障村民的居住安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2、实施综合安置点建设符合法定程序。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公益事业建设要通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该法针对茶陵县桃坑乡人民政府所回复的报告我有以下几点疑问:
1.报告中所说的组织专门班子对此事进行的调查,是何时?本论坛报告除了今天收到你所回复之外,无一上访者接到你们所调处的消息。调处是否为真,很让人怀疑。
2.报告中所说的动工的推山并占有一部分农田,其中推山是假,毁田是真。另实际田地毁坏面积已达十几亩以上,若不是村民阻拦,将会更多。
3.你所说的“对农田确定了8000元/亩的一次性生产补偿”补偿款又在哪里?
4。报告中所说16户村名同意又是哪里来16户?上访者也远远不止你报告中所说的只有区区5户。
6.我村石湾组现有一空闲地盘可用于建房为何不利用,导致资源浪费。
7.对于报告中所说抛荒近20年的农田与事实不符,实际是因为受建设洮水水库的影响近几年小孩无处上学,有病无处就医,租房到县城才抛荒。
由于你所出示报告未能调查清楚,与事实不符,上访之路仍会继续!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够重视,重新调查,为百姓作主,还百姓公道。
图为上访村民的签字
网上回复不求事实,垦求上级领导下乡调查真相,乡政府袒护村支书的不法行为。
山已被封,我组良田已毁百分之70,老百姓以后的生活从何而来
我们都有视频录音还有照片为证,你们政府袒护村霸
以上乡镇政府的说法,不符合事实,是包弊行为,
以上乡镇政府的说法,不符合事实,是包弊行为,
乡政府这是包弊,不求实事说话,这样的乡领导有 掳国法,
官官相护吗?
因为桃坑乡政府的干部怕他,他会殴打公务员,背后有保护伞撑腰。
如果控告无门我们会用鲜血来保护我们祖祖辈辈留下来的田地给后一代生存。
村支书仗势欺人,多次违法乱纪,还有理由为他狡骗。
2016-07-08 13: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