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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鸿鑫矿业公司在黄公岭村非法兴建红砖厂

2018-7-26 10:02:36发布84次查看
呼吁书
尊敬的上级领导您们好!您们辛苦了
我们是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三口塘镇黄公岭村5组的村民,我们在2017年6月份已向领导报告了一个事实,关于祁阳县鸿鑫矿业公司在三口塘镇黄公岭村五组非法兴建红砖厂之事,怎么没有任何处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各基层干部是怎么当的?公仆心用在何处?是否钱代表一切?
鸿鑫公司在2013年就非法开采挖煤矸石和煤炭,进行了大量油茶树和树林毁坏,造成了大量的水土流失给平民百姓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当时我们向镇,县,市级领导反映情况,没有一点效果,后来我们向省级政府部门反映情况,省级部门领导才把非法的事制止下来,但是停了半年之后,他们鸿鑫矿业就重新开采起来,祁阳县国土局来了几位同志对我们说,他说:现在鸿鑫矿业开采证是国家资源部批给他的,原先是祁阳县国土局批的。鸿鑫矿非法开采煤炭和煤矸石从2013年至2017年,又从2015年至2017年非法兴建红砖厂,目前对平民百姓影响极大,下雨天水土流失冲至平民家里,天晴天就出现满天灰尘和油漆味,以及大的噪音,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坏的影响。我们平民百姓怎么能生存下去?人的生命是有限额,也是宝贵的,违法是可耻的。
诉求
一、鸿鑫矿业毁稻田和鱼塘以及油茶山和树林建砖厂的行为,按法停办,不能兴建。
二、平民百姓的承包田,地是受法律保障的,而不能被任何人侵犯。
三、党的政策是统一的政策,而不容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四、更不允许背叛党的政策,歪出党的政策,欺上瞒下。
五、群众生产,群众利益,群众经验,群众情绪,这些都是领导干部们应时刻注意的。可是镇,县两级有关部门恰恰相反,不负责任。
六、我们要有一个安定的家园,要有一个环境美好的生活,而不能使受污染的害处。
七、鸿鑫矿业为什么先斩后奏,是谁在给她们撑腰,主要原因就是三口塘和祁阳县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的支持。
八、我们平民百姓强烈诉求上级领导为民办事,对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事情要坚决制止,再也不能继续下去!
九、要求鸿鑫矿业公司还我们一片净土,一个安宁,一片蓝天,一个美好的家园。否则民怨难平!
诉求人:王件福0746-3538121 18474679283
王建青0746-3538698 15574679858
柏冬香
于德田
网民:
我局针对2017年8月14日永州红网百姓呼声“祁阳县鸿鑫矿业公司在黄公岭村非法兴建红砖厂”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基本情况
祁阳鸿鑫矿业有限公司地址位于祁阳县三口塘镇黄公岭村五组,公司法人代表为李绿生,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页岩砖瓦生产,销售。该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经祁阳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4311212013127130136927),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10日止,采矿范围:0.0265平方公里,矿种为砖瓦用页岩矿。2016年元月,祁阳鸿鑫矿业有限公司为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发展当地经济,经祁阳县发改委获批《关于祁阳鸿鑫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万块节能页岩砖项目备案》(祁发改基字[2016]01号)。2月份,该公司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也未与村组达成补偿协议情况下,擅自在三口塘镇黄公岭村五组开始平整土地搭建厂房,祁阳县国土资源局巡查发现后,当即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制止了该公司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经查,该企业占用土地面积8.16亩,其中耕地4.14亩,林地0.18亩,其他土地0.51亩,草地3.33亩,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所占土地不符合祁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祁阳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4月7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将所占土地退还原村组,并处4.102万元罚款。在调查期间,该公司间续动工,祁阳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16年3月10日、6月12日、6月30日、7月11日到现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函告了三口塘镇人民政府。我局就此案分别向县纪委、市支队、市委督查室作了专题汇报。2016年8月2日,该公司履行了祁阳县国土资源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内容,依法缴纳了罚款,2016年8月9日,祁阳县国土资源局报市国土资源执法支队开具了违法用地处理情况证明书,该企业于8月12日获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祁阳鸿鑫矿业有限公司页岩节能砖厂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的批复》(永国土资函[2016]47号)。该项目用地选址正好处于祁阳本轮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中,祁阳县国土资源局、三口塘镇政府已将该选址列入到此次的调整完善中,调整为建设用地,调整完成后即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合法建厂。目前,黄公岭村及五组绝大部分村民对该公司的建厂行为和补偿方式基本满意,只有王建青、王件福两户对补偿方式到位尚有异议,该企业引资方县人大和三口塘镇人民政府正积极协调中。现该企业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相关用地手续正报市局办理中。
二、处理意见
1、建议三口塘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督促企业依法补偿土地使用者土地经营权益,切实保护老百姓权益;
2、我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在未取得用地等手续之前,不得进行动工建设。
同时请新闻媒体和网友进行监督。
祁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8日
2017-08-14 1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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