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红网:
我们是汉寿县的三位底层农民。我们在津市毛里湖镇花桥村承包的140多亩地种植西瓜和南瓜,突遭该镇党委书记袁超伦以权代法“乱作为”所侵害,共计损失达56万余元。对此案件我们在贵网站已有多次投诉,特别是对袁超伦于7月31日的网上回复,我们在8月3日的网文又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驳斥,请袁超伦还是做出一个回复吧!承担对我们弱势农民的经济赔偿责任,就是法有授权的硬道理。在网上做出实事求是的回复,表明毛里湖镇承担56万余元的经济损失的态度。
汉寿县三个底层农民的实名投诉:方锋祥 吴进华 黄桂平
电话15581083516
2017年8月7日
你们的网上投诉已收悉,针对你们提出的所谓“事实”,现回复如下:
1.2015年10月金健乳业与原保河堤花桥村已解除原牧场土地(村集体所有)承租协议,该地块当时已被花桥村收回。金健乳业及留守人员已无任何发包权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留守人员莫文柱所承诺的口头协议属无效协议,无任何法律效力。
2.对于金健乳业留守人员莫文柱的个人口头发包行为,镇村两级均无人知晓,在得知此情况时,你们已对该地块进行了开垦,并破坏了植物园原有地标设施。镇村干部,包括镇党委书记本人第一时间对此事上门进行了制止,要求你们恢复原状,你们以不影响建设为由进行了推诿。并没有你们所捏造的“还经常询问作物长势及经济效益”的情况。
3.对你们的实际情况,镇党委书记在4月底第一次上门制止时进行了协调,本着关心你们出发,协调让润农公司对你们的所谓投入进行解困层面的支持,并没有说过用2万元买下之类的许诺。
4.植物园建设是津市市毛里湖湿地保护的一项民生工程,该建设地块属村级集体所有,在润农公司承包时经过村民代表会通过,无代签一说。有白纸黑字、手印为证,可经得起群众的检验。
5.对你们歪曲事实诽谤、捏造的行为,我们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2017-08-07 12: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