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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桃花仑资管委书记卜翠兰涉嫌多处违纪,纪委查处涉包庇

2018-7-25 18:17:57发布33次查看
赫山纪委公开庇护女巨贪,应查处办案人员并重新调查!
——给益阳市委书记瞿海的公开信
在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资管委,发生了严重伤害正义举报人的事件:针对举报人多次通过网络或向各级纪委递交的举报材料反映桃花仑资管委女支部书记卜翠兰涉嫌多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赫山区纪委在拖了近两年之后,终于在2016年12月30日上午,召集了150余名当地群众(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卜翠兰的亲信。全体成员有4000余名)召开了一个所谓的“调查反馈会议”,宣读了一个处分决定:卜翠兰因“违反财经纪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且经举报人核实,该处分决定中所“调查”的内容,就是此前由卜翠兰亲信和御用律师周某“作证”所撰写的“对于网民的回复”!而对于卜翠兰涉嫌的严重犯罪行为,赫山区纪委采取“王顾左右而言他”的态度,故意撇开,编造谎言掩盖事实真相,从而帮助她开脱,涉嫌严重的庇护!
赫山区纪委避重就轻庇护卜翠兰的具体事实如下:
一、对卜翠兰非法拥有9处宅基地的事实只字不提。卜翠兰不是拆迁户,又没有在桃花仑办理任何征地手续,根据国土法相关规定,集体土地是不能非法买卖的,是拆迁户的话不可能买到这么多地,而不是拆迁户又是不允许买的,难道赫山区纪委就不懂吗?关于卜翠兰独吞9处宅基地的过程是这样的:2011年,本已经在社区退休的卜翠兰,经桃花仑街道办事处任命为副支书(代理支书是街道办干部兼任,实际行使职权者是卜翠兰)。刚上任,卜翠兰趁新的资管委其他成员不熟悉情况,浑水摸鱼,假借丈夫姐姐姚立娟(国家公务员)等人的身份,假冒拆迁户在当地骗取集体土地宅基地达9处共计540平方米(各自住房充足且有多余,这些宅基地是建房后非法买卖牟取暴利近300万元),完全是以权谋私!2014年,群众举报了此事,原来的老支书卢德雨证实,卜翠兰这明显是违法侵占的!同时,原支部书记陈建秋也可证实!而桃花仑街道办事处原纪委书记赵敏(现已调赫山区纪委任常委)对举报人讲:卜翠兰的9个宅基地是桃花仑街道办事处刘先跃书记亲自批了5处,原办事处人大主任刘耿仁(兼桃花仑资管委支书)批了4处!作为纪检部门,只要真正深入调查,找相关知情人核实,事情就会水落石出,可赫山区纪委为何不提此事?
二、开发商行贿车辆款说成是“奖励”。对于卜翠兰受贿房产开发商雄森国际29万元小车款的事,赫山区纪委称是开发商“奖励”的,真是天大的笑话!当时卜刚上任,雄森国际在桃花仑的征地拆迁手续都不是在她手上办理的,凭什么奖励给她?作为开发商,奖励的目的是什么,作为纪委的办案人员,何不动动脑筋想一想?还是故意庇护?实际情况是,“雄森国际”开发的土地,是通过益阳市人民政府网上挂牌拍卖的,与桃花仑资管委无任何经济往来,此解释纯粹是掩盖卜翠兰受贿的事实真相!车一共是两台,一台是卜翠兰送给了办事处书记刘先跃,另一台留给了她自己使用!一年多以后,被群众发现,追究车辆的来历,她才以“新车作旧车买”交出了17.5万元钱到资管委账目上。明明行贿受贿,难道被发现后一年多再退款就不受追究了吗?法律依据在哪里?
三、关于卜翠兰涉嫌非法买卖近2亩集体土地的问题,赫山区纪委称是“市政府有文件,为消除安全隐患作的处理”。卜翠兰通过与雄森国际官商勾结,暗箱操作,而雄森国际与拆迁户的拆迁协议是产权调换,但真相是雄森国际收取了陈春秀、吴德红两拆迁户65万元土地款后,又进行的再次非法买卖,且没有开出正规发票,是从拆迁补偿款中扣除。而且,雄森国际现所征的桃花仑资管委红线范围以外的土地,至今仍未通过益阳市人民政府的审批手续!均属巧立名目,所以都是非法的!所有举报材料已经说明,是有据可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集体土地是不允许买卖的!当初有村民向刘先跃指出:这是非法的,刘书记说:“只要不对外讲,是没问题的。”
四、赫山区纪委称举报人之一的许东升对卜翠兰进行举报是“没有达到两处电梯房的个人目的”。这真是无稽之谈!此事的来龙去脉完全是桃花仑街道办事处书记刘先跃与卜翠兰因做贼心虚精心策划的一出“维稳”闹剧。2015年12月14日桃花仑街道办事处主持的所谓《息访维稳协议》,而关于此协议的真相是,只要许东升不再举报,就给2处宅基地,另每年支付“顾问费”12000元。但许东升坚持原则,宁愿不要个人好处也不会停止举报(在场的桃花仑社区支书胡灿新、桃花仑派出所驻社区民警周友良、桃花仑办事处副主任程玉祥、卜翠兰、孙志军和许东升本人,是否属实,可调查落实!后来又凭空捏造出许东升是为了两套“电梯房”,纯属诬告!调查上述参与所谓维稳协议会议人员便可知晓!)为了此事,许东升曾多次要求赫山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张伐找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但一直不予理睬,却以“莫须有”的罪名对许东升进行栽赃陷害,作出违背客观事实的所谓“反馈”!
将赫山区纪委宣读的所谓“反馈”与此前卜翠兰团伙对网民的公开回复一文进行对照可看出,赫山区纪委完全是听从卜翠兰利益集团的片面之辞,照搬那篇所谓的“公开回复”,而该回复是卜翠兰的“私人秘书”律师周某一手炮制而成。周某作为一名律师,知法却并不守法,为了他个人利益,故意歪曲事实,对实名举报人许东升曾多次进行人身攻击,如什么许东升是“过去耍把戏的”、曾受过什么处分的……律师难道不懂得我国最基本的宪法吗?《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对不法行为进行举报……周律师请注意,“任何公民”,当然就包括许东升这样的正义老人,而不应该抓住他过去的“小辫子”不放!而一定要抓“小辫子”的话,你自己过去就很干净吗?不也曾被列为“三种人”吗?
关于卜翠兰涉嫌的其他违法犯罪事实,举报人手中还有更详细的证据与线索!纵观益阳已经被处理的一些干部,有好多还比卜翠兰情节轻微得多!由此看来,赫山区纪委明显是在庇护卜翠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对党的纪检干部明确要求:大公无私,实事求是,而赫山区纪委是如何做的?所以,举报人强烈要求上级纪委启动问责机制,对赫山区纪委办案人员庇护贪腐的行为,也应追责到底!同时,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举报人所反映的事实再次深入调查,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另外,如果实名举报人确实捏造了事实,也应该严肃处理!
明理人都知道这都是事实,为什么现如今的公检法都黑得不成样了。
这也不是一个地方有,赫山区好多地方都是这样,见怪不怪
要不得,不回复!
2017-01-03 15: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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