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炎陵县鹿原镇星火村南头坳非法占用耕种农田事宜
唐月生,彭万里,夫妻,党员身份,刘禾妹,唐仕楚、南头坳组民
唐月生在老宅建房,为建房运输和以后出行方便,在没和田主商量,组里商量的情况下,私自占用刘禾妹,唐仕楚农田约0·7亩,用于私人修路,现与刘禾妹发生纠纷,在组,村,镇的协调下,威胁,恐吓受害人,以及组,村,镇领导,村书记唐莳平偏向侵占方,说是田主刁歪,外面传言书记收了好处,为了拉票,不知真假,总之,受害人迟迟得不到合理的答覆。
望领导关注,维护受害人的合法土地经营承包权,谢
您好,经镇调查核实,鹿原镇星火村村民唐月生在其原有宅基地上拆除旧房新建房屋属实,其建房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唐月生在其自有房屋建设过程中,处于运料、出行等因素的考虑,修路占用了唐仕楚部分农田,导致双方发生纠纷,镇、村已前后三次进行了调解,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关于双方纠纷,我们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镇、村无权对已分配到户的村民个人田土进行处置,建议双方本着和睦邻里、守望互助的原则,进行协调解决,镇、村将提供配合支持双方坐下来协商,若始终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建议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2016-10-04 15: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