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荷塘交警非法使用警械》
警察,是老百姓的蓝色盾牌,是荡涤社会罪恶的洗涤剂,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轮滑油。有这个群体在,多少我们老百姓心里是有安全感的。在我们眼里穿警服的人他是正义的化身,不管是天蓝色的还是黑色的制服,都是庄严神圣的!
然而,在株洲荷塘区交警队有一个叫李课农姓警察,却在查处道路车辆违章的时候,因为当事人的几句抱怨,发生了争执,就非法使用了警械手铐!这对当事人的人身和心里都产生了巨大的伤害!这庄严而神圣的制服下面是孺子牛,还是饿狼?是人民公仆,还是土匪?他这身警服是代表个人还是代表荷塘交警形象?做为一个普通的过路人,我对这样的行为,在我心里打上了一个巨大的疑问号?我们真的怕了!请问这支队伍是如何建设的?主管领导又去往何方?
根据《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明确规定在疏导道路交通和查处交通违章是不得使用警械和武器。此警察却在当事人没有逃跑,没有阻碍公务暴力抗法的时候却使用了手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构成违纪,应当给予处分!
作为有良知的路人也好奇,不经就要打听,还听荷塘交警队的朋友说,这个警察经常在外粗暴执法,动不动就和我们老百姓吵架,上铐子,打人,且这个警察在生活作风上还很不严谨,脑子少根神经,出奇的是,还有人愿意和他一起,还有人去附上水。
最后,不管他多么有关系,不管他后台是谁?谁在保护他,我都希望有关机关能够依法依规定处理,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安宁,重新让我们老百姓的安全感再度上升!给我们老百姓一个诉苦,伸冤的良好坏境!
一、警察正当执法,你作为一个当事人不但不配合,还抱怨,还争执!看你就是一个法盲!
二、铐了你吗?铐了多久?谁给你打开的?讲清楚啊,不要一见警察拿了铐子就讲警察非法使用警械。你不会是一个碰瓷打擂的吧!
三、通篇的内容,一派胡言,是荷塘交警队的朋友跟你说的吗?不打自招证明你根本就不是一只好鸟!
2016-03-27 14:4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