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于外甥女要在东莞办理积分入学,于是妹夫委托家里人到伏口镇办理加盖计生证明公章,而伏口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却以违反计划生育为由拒绝出示公章证明,说要交罚款1万元后才能办理。
真是奇了怪了,我妹与妹夫都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都是晚婚晚育(妹夫38岁,妹妹34岁),已办里了结婚证,就是未办理准生证!现只生育了一胎女孩(有医院一孩证明),今年5周岁,本应享受国家独生子女福利没有,倒头来还被罚款1万元。如今,国家早已放在二胎了,但伏口镇仍处于“原始”社会,还真让人哭笑不得,请政府领导引起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不可小视啊。
已经习惯了罚款的,一下子转不了湾要理解,但不要一一孤行,当然是在合法的条件下。
想钱想疯了
2018-02-26 09:4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