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衡东县洣水镇踏庄七组村民,现向各位领导咨询并反应一个问题。本村人士武岳衡,康建林联合本组个别人员私自征用我组315线旁的良田,用于建加油站。(离居民房不到二百米)刚开始其他组员不同意,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杳无音讯,故自家有田在公路两旁的就开始照样建住房了。现在油站在证个未领到,也未贴征地公告,更未跟组员商讨的情况下已动工了。各位领导,各位包青天,再不出面制止,我们315线两旁的良田就面目前非了。
回复时刻网友20180: 关于你所反应的踏庄七组强征良田建加油站一事,经调查了解此加油站征地已在国土、规划、环保、发改部门办理了合法手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4304242018b00121),并与组里签订了征地协议,征地款于2014年元月18日一次性付给了组里,衡东县国土局已于2018年3月30日将此宗建设用地交付给受让方安顺加油站。此复!
衡东县国土局
买地协议和买地款是在大部分组员不同意的情况下,只有小部分组员签订的。望明查
2018-05-02 07:3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