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来,特别最近网络论坛中关于湘潭县教育服务公司集资诈骗案内容发帖转帖颇多,仔细推敲发现疑点多多!
该案主人公郭志强,多以流浪者一个自居,79年高考被录取师范院校,毕业后获国家分配,当上一名人民教师,任教数年后,受教育部门委派管理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企业,由于种种非其自身的当年社会特定原因含冤坐牢,公职被开除,导致无住房、无生活来源、无任何晚年生存保障,故自嘲为流浪者。起因:1993年3月23日湘潭县教育局的派出机构易俗河区联校为解决本系统企业【湘潭县教育服务公司】资金不足问题根据上级精神发出了在全区内开展教师内部集资的通知并承诺担保。此后教育服务公司内部集资断断续续至2000年。该公司与贵州某集团公司合作生产彭总百周年纪念用酒“大将军酒”,不料贵州某集团公司意外破产,造成该公司意外埙失数百万元,因为这个原因,多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纷纷粉墨登场:
1:蹊跷诬告
2000年退休教师刘某假借一张已经偿还清楚的2万元集资欠条复印件邀部分不明真相的教师签名后到省市各级诬告郭诈骗集资。之所以说其诬告,首先其帐已偿还清楚,其次明明单位集资为什么是诈骗集资?疑似教育局联校为推卸自身责任,刻意操纵预谋这起诬告行动,达到把所有不利责任嫁祸给郭个人的目的。
2:蹊跷被抓
由于刘某的集资咋骗举报信得到领导严查批示,在教育局无澄清、默许下,2001年8月7日郭被湘潭县公安局未经调查轻率以涉嫌集资诈骗关进看守所。疑似公安局仅为遵从长官意志的被动行为。
3:落井下石
郭被抓后,湘潭县教育局不但没有澄清该集资系集体开会研究决定,有主管部门通知,有主管部门行政盖章担保的教师内部集资事实,反而单方面出台一个所谓同意该局某联校与湘潭县教育服务公司脱钩通知,脱离教育服务公司本系联校开办并全资所有的基本事实。疑似教育局企图推卸责任,坐实转嫁郭的个人责任,对郭落井下石。
4:蹊跷的“行贿专案”.
郭被关进看守所后,被通知成了湖南省督办案子,接着三不准看押【即不准通信,不准接见,不准打电话。】,连普通生活用品需求也一概遭拒绝。省督办,督办内容是什么呢。
5:蹊跷的联席会议拍板定罪定案
两年内,办案人员一直没有得到希望的“行贿”情节,而集资诈骗算不上,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结案。第一个起诉书说他涉案集资46万。可法院说46万最多判一年。由于郭已经被关押快两年了,为了解决超期羁押矛盾,湘潭县委政法委2003年3月7日召集县公、检、法相关人员召开专题联席会议,拍板定调把郭的罪行搞重一点,必须保证能判三年。有了这个联席会议的定调拍板,相隔个把月,办案人员2003年4于28日出台同案号第二个起诉书,涉案集资金额改为380多万,为保险起见,附加一个邵阳公安7年前已事实处理了的商品案,根据这个起诉书法院判决并执行了三年有期徒刑。疑似政法委为避免公检法因超期羁押的面子难看和可能的不定麻烦,不顾侵害郭的正当合法权益而刻意为之。
诬告信、蹊跷被抓、教育局落井下石、蹊跷的“行贿专案”、蹊跷的联席会议拍板定罪定案。整体看,疑似有5大推手刻意造就一起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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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单位内部集资有罪的即属于无罪。既然没有“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同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有罪法律规定,则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是无罪行为。
请社会评判:这样的教师内部集资是流浪者个人行为吗?是流浪者个人吸收公众存款吗?
是流浪者诈骗集资吗?
凭着这一条证据,流浪者必须推翻被强加的罪名还其清白。
我就静静的看你发帖。我只想知道:所谓的贵州公司“意外”破产一事真相是什么???
一个案子搞出两份起诉书:案号相同,时间不同,案情却大有区别,区别在于多方人为刻意为之达到判三年以上,解决谢4楼网友20170204141155关注!
您说的问题其实数年来本主题类维权网帖提起很多,贵州安酒集团在彭总百周年纪念活动最高峰期1998年宣布破产,之所以说意外破产,是安酒集团毫无先兆情况下突然宣布破产的,造成教育服务公司埙失数百万。安酒集团系驰名企业,当年国家党政最高领导人曾视察安酒集团,故公司对安酒集团实力是坚信不疑才合作的,只要发现点点迹象,绝对形成不了当年的合作关系的。
按您的口气,郭有挥霍资产或自我经营不善之嫌,果如此的话,郭绝对早有自认倒霉结局之担当的。
再次谢谢4楼网友20170204141155的关注!
弱者的愤怒毫无意义,弱者的哀求更是分文不值,弱者被人欺负太久!现实中愚公精神的确也难能可贵!
本案实际上是人治法治在较量,由于种种原因人治占上风。
此案毫无疑问系冤假错案,但就是没有那个部门敢于站出来承担责任!
凭证据,流浪者必须推翻被强加的罪名还其清白。
起诉书恰恰证明了这个郭志强真的是个高息集资,制售假酒的骗子吗?
简直是一个利欲熏心的家伙!最恨在食品行业作假的经营者,道德沦丧,把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当儿戏!
我想问一下:做了7488件假酒(每件20瓶)的郭志强为何只被判了三年徒刑?
从众多冤假错案看,都离不开政法委的影子,管着公检法,结果大多人治神行,偏离法治,政法委联席会议拍板定罪定案成冤假错案的温室!!!!
4楼11楼是同一个网友吧,就是楚某yf吧!相信大家不难看出哟!楚yf好像鲁滨孙漂流记中的主人公哦,还是他当年办案时代的口吻呀!请问楚yf:赵作海、聂树斌、图氏等那个的起诉书不是说的杀人犯、罪大恶极?
为投身改革的郭志强鼓足勇气向维权发起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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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郭志强依法维权
郭志强这个人打着维权的幌子搞了政府部门多少钱,敢公布吗?在湘潭县人尽皆知
维权任重道远!
支持郭志强依法维权
本案焦点:一、该企业为集体企业。二、郭志强为上级委派法人代表。
2017-02-03 20: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