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万建军,男,1963年2月5日生,汉族(独身出家人),湖南省沅江市草尾镇大福村十组村民,身份证号:43230219630205xxxx。
1976年,我父亲万玉保为生产队看牛时被牛挽死。当时我和两个妹妹年幼不懂事,母亲无奈改嫁,两个妹妹随母带走,我独自一人生活,因生活实在过不下去,便外出讨米为生。父亲生前留下祖遗房产三间,包括大树、鱼塘,总面积300余平米,全部被沅江市、草尾镇两级党委政府强拆毁坏,并霸占我的私有合法房产和田地;危房改造款几万元,被村支书曹克昌贪污。我多年上访至湖南省信访局、益阳市信访局,但他们互相推诿,不作为。沅江市和草尾镇两级政府树大根深、地方保护、层层包庇,致使我举报无果,状告无门,草尾镇政府不但不办,我反而遭到毒打伤害,身份证被违法没收,且扬言要取消我的户口、五保户资格,并赶出本地。
2018年3月26日,沅江市草尾镇政法书记王京、草尾派出所所长邹铁钢、村委书记曹克昌等三人去宁乡市长塘古寺接我回草尾镇,当时承诺我回家落实处理问题。当时他们趁我不备,偷走了我的戒碟证与身份证。但回来后却只给我三千元了难,我无法答应。
2018年4月12日下午,草尾镇综治办郭红波、大福村支书曹克昌以为我解决问题为名,骗我至镇政府办公室。不料,刚进办公室,就遭他们一顿毒打。我的人权已遭到严重践踏,我已走投无路。
上述个别领导干部的行为严重败坏党的声誉和政府形象。为确保我的合法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侵犯。故请各级领导根据《党纪国法》和中央领导《三严三实》、《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依纪依法调查处理落实一步到位。
针对本帖反映的内容,草尾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万建军的所有诉求已与其本人协调好,镇综治办已与其签订了停访息诉协议。其信访人长期不在当地生活,帖内所述情况均不属实,2018年4月12日,镇综治办郭洪波等人员,只对其进行严厉的口头批评教育及训诫,并不存在殴打一事,特此澄清。
草尾镇人民政府
2018-04-15 10: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