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岘山国土所,林业局,环保局,发改委不作为
地点:衡阳县岘山乡长永村培塘组前长永砖厂
①队长肖高敏,利用职务之便,以三万一年,五年之后三万五一年,七年之后四万,租三十年。把土地租赁给李小荣、蒋炳根、龙建军等人。开办石材加工厂,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土地租赁条例。
②李小荣、蒋炳根、龙建军等人,在取得发改委的立项审批,投资建设石材厂,严重违反国家规定
③李小荣、蒋炳根、龙建军等人,在未取得国土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石材厂。对国土资源、国家法律的一种蔑视。
③李、蒋、龙等人,在未取得林业局的审批下,大兴土木。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④未取得环保手续的石材加工厂一旦建成,加工污水、扬尘、噪音。由于居住区房屋,鱼塘太近。势必对生态环境,居民居住环境造成极大破坏。
各局领导,请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也请各单位记者同志,共同监督!
说的对
关于《衡阳县岘山国土所、林业局、环保局、发改委不作为》的回复
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及各位网友:
4月24日,我镇已知悉红网《百姓呼声》中《衡阳县岘山国土所、林业局、环保局、发改委不作为》的网帖。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网帖中反映的衡阳县岘山镇前长永砖厂坐落于永绿村培塘组(原长永村培塘组),该砖厂兴办于1994年,2013年停办废弃至今,占地面积20余亩,地类为工矿用地,废弃后一直堆放废渣杂物,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今年年初,湖南闽阳石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小荣)年加工石材2000m3建设项目拟选址该地块作为项目建设用地,随后与所属村民小组达成协议并于近期进行了场地清理和基础挖桩。岘山国土资源所立即对其非法占地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项目已停止施工。目前,该公司正在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后续,我镇将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严密监管,并督促其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岘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
2018-04-22 10: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