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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房产局房地产权交易管理处以收办证费名义收契税

2018-7-24 5:18:32发布18次查看
本人2015年在天元区泰山名城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于2015年11月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2015年12月月份应开发商天能房产公司公积金按揭专员要求,把购买契税款转入一个什么公积金担保公司,当时国家契税政策是家庭首套住房按2%缴纳契税,所以一共存了12942元办住房公积金之前必须要交的契税费用到公积金担保公司。
2016年3月份国家契税新政策出台家庭首套住房按1.5%缴纳契税,接差我就把契税申报资料重新到天元地税大厅做了新的税率认证,按1.5%的标准缴纳;之后直到现在开发商迟迟达不到交房条件不能按期交房,一直追问株洲天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契税差额什么时候返还才得知我所缴纳的“契税”还没有交到株洲天元地税,而这笔钱还是由株洲市房产局房地产权交易管理处于2015.12.11号开具的“预收办证费”12942元,随即我去到株洲市房产局房产大厦3-4楼大厅咨询,给到的回复是这样的“这笔费用是我们这里收了,一直没交税务是因为要等开发商竣工验收交房以后办房屋不动产总证时去税务局缴纳,缴完后余款差额会返给业主”在此我想请问株洲市房产局领导:我交的契税代收我的还迟迟不交到税务局国家金库里去是为什么,2015年到今天12492元存银行也有利息,我们小老百姓拿出1万多块也不是小数,如果现在还不去税务局交契税到时候国家契税政策又调整回来首套住房按2%缴纳的话这个差额谁补给我?谁补?
本来遇上天能房地产这种不负责任延期7个月还达不到房产条件的开发商就已经很不走运了,希望株洲市房产局领导能就我预交的这12942元近3年没任何答复作出答复,谢谢!
这算不作为吧
“luo728”网友:
感谢您对株洲房产工作的关心,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和您沟通了解的情况,我局迅速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在泰山名城购买的商品房屋,系以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购房,当时您委托市房地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办理不动产登记和抵押登记等业务,签订了委托代办协议,并由该公司预收了代办费用。此代办费用包含了为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产生的房屋登记费、测量费和契税等费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担保公司将代您办理手续和缴纳费用,每项收费均有税费收取部门的正式票据。办理完您的不动产登记手续后,担保公司将与您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结算。因此,市房地产权属与交易管理处不存在以收办证费名义收契税的情况。
如您还有房地产权属交易方面的业务咨询及其他情况反映可致电28686956向市房地产权属与交易管理处咨询。
特此回复!
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2017-07-18 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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