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湖南澧县大堰垱镇花圃村。
2003年,花圃村未经群众民主选举,通过不正当竞争【请客、送礼、拜干爹拉关系】张祖益同志被镇政府指派为花圃村支部书记。三年清知府十年雪花银。当上村一把手图个啥,张祖益心里自有规划,对于张祖益理想与追求,三年,那都是很遥远的事情。2003年村支部书记张祖益上任。【根据党中央指示精神,国家大政策大气候】【为响应县镇消灾减债,减轻农民负担,带领群众发家致富奔小康】‘源引镇信访回复原文’等口号为借口,打着国家政策幌子欺骗群众,未经花圃村广大耕地承包农户同意,以组织村支部名义,将花圃村8组农户承包耕地395亩【其中良田耕地90多亩,荒边余摊2类地300多亩】非法二次发包给第三方岳阳洞庭纸业种树。租金每年每亩128元,租期20年。历年来百姓奔走呼号上访抗争,2013年终止。实际流转10年,纯收益505600元。所得收益村集体收入【也就是张祖益书记说的国家所有】,2013年,引发合同终止的导火索;2013年7月,洞庭纸业伐木队与8组承包耕地农户【20多户】发生了激烈肢体冲突。近1个月来,村支书张祖益暗地里指使社会地痞流氓、黑恶势力在我组喊打喊杀、威胁恫吓。百姓拼死抗争,以致群众喝农药与之对峙。后来镇政府派员,派出所出面处理,调解结果;张祖益书记向花圃村群众道歉,书面检查并签下保证协议书【退还农户承包耕地;张书记个人承诺不管以后还是不是村书记,我将以组织和私人名誉,帮助8组修建一条700米水泥路、、、】检查书现存农户车兴山家。2014年底,在8组全体村民努力下700米路建成近500米,其余200米不了了之。花掉张书记人民币近10万元【书记自己说】。张组益同志任职期间,被非法变更发包的土地上‘招商引资修建经营化工厂多年,环境污染严重,周边百姓苦不堪言,给群众带来了极大危害,令人发指。’【2016年被封】非法招商砂石厂至今,多年来大片土地被翻挖,水土流失严重,百姓怨声载道【花圃村6/7/8/9/10组临芩河】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耕地土地法】第一章4/5/6/7/8/9/10条第二章14/15/16/17条第三节20/25/26、27/31/31/35/36/53/54、条农村农户耕地承包期位0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抵顶土地经营权收益,不得流转变更农户耕地承包权,不能用于非农建设给耕地造成永久性伤害。发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变更土地经营承包权。不得以口粮田、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发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让费、租金、转包费归承包方所有。
综上,花圃村支书张祖益违纪违法,严重侵害了百姓权益,给花圃村群众造成了极大伤害与损失,真真切切小管大贪。花圃村广大受害百姓一直强烈要求;复原返还农户承包耕地;返还被贪污的收益;严惩贪污腐败分子。
谁去当这村支书都要搞点钱,只是喉咙粗细有点区别。其实农村的事也难怪,老百姓只怕鼓眼罗汉,不惧笑面菩萨。既使这位村支书再清廉,也没人图他个人情,这也是乡村干部前腐后继的重要原因。
是 发贴者要当书记,还是另有更好的人选当这个村的支书啊。
关于“澧县花圃村书记非法转包300多亩农田”的回复
2017年4月6日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关于反映大堰垱镇花圃村支部书记张祖益非法流转土地的来信收到。镇人民政府安排镇纪委于2017年4月23日至4月27日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被反映人情况
张祖益,男,汉族,1962年11月12日出生,1997年7月入党,高中文化,1997年4月至1998年4月任花圃村主任,1998年4月至2002年5月任花圃村会计,2002年5月至2016年6月任花圃村书记,2016年6月至今任汉东村与花圃村合并后新花圃村书记。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调查情况
(一)非法流转土地395亩
经查,2002年花圃村为响应县镇“消赤减债”号召,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将8组50亩面积租给本村村民周尚满种树,周尚满租用了不到2年,应向村级上交14000元租赁费,但在第二年种的树受了水灾,周尚满以受灾为由只向村级交了1万元,并提出不租了。在此前提下,镇政府向花圃村介绍了湖南洞庭白杨林纸公司。2003年12月,花圃村与湖南洞庭白杨林纸澧县分公司(简称“白杨林纸”)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流转土地395亩,涉及原花圃村6、7、8、9、10共五个组,其中农户承包面积90多亩属于1986年确权,其余300亩荒边余塌属于未承包到户的村级集体面积,流转期限20年,流转金128元/亩,受多种原因影响,实际流转10年,到2013年终止,共给村里支付流转金505600元。上述两笔租金合计515600元,这些资金都已进入村级账户,用于硬化道路、沟渠、建机埠、修村部、粮食生产示范点等,有账可查。
流转给湖南洞庭白杨林纸公司之前,村里召开了各组户主会议征求群众意见,会议由当时村主任曾庆山主持,参加的村干部有车传安、李传淑、张祖益,采取一个组一个组开会、会上提出两项问题交由群众举手表决,1、是否同意村级未到户面积进行流转。2、是否同意流转给湖南洞庭白杨林纸公司、还是优先本村村民承包。群众一致同意将未到户的面积流转给洞庭白杨林纸公司,同时会上有群众提出将以上提到的90多亩计税面积交还给村里,群众主要考虑当时农民负担提留重,承包的计税面积地势低,时常受水淹,没有收成,流转认为是一件好事,都放弃了这90多亩的承包权愿意流转,实行“两不找”,即村里不找农户要上交,农户不找村里要土地租赁补偿,在相关农户同意的前提下,村里才进行了土地流转。在群众放弃土地承包权后,2007年、2014年两次土地确权时,群众依然没有提出土地确权的问题,村级也没有将这90亩面积确权给原有的农户,任然属于村级集体管理。
自2013年底“白杨林纸”终止流转后,395亩面积一直没有流转出去,荒废在哪里。后来部分农户自行开垦了一些面积耕种。村级也没有干涉。
反映非法流转土地不属实
(二)在非法流转的土地上建化工厂,污染严重的问题。
反映的化工厂为华锋锌业,系镇政府招商引资引进的项目,且县公安局挂牌为重点保护单位。工厂建于2005年,占地面积位于9组约20亩,都在流转的395亩之内,按政策化工厂占用面积都不属于农户承包面积,但在建厂时,由于农户的阻工、闹访,厂方为推进施工,约定按旱地每亩800元,水田每亩1000元的标准给在1986年承包的原有农户给予补偿,补偿方式是化工厂与农户直接结账,与村级没有发生关系。在生产经营期间,县环保局、安监局经常开展工作检查,后由于该化工厂经营亏损,于2014年10月已关闭 ,对于证照无法核实。
反映在非法流转土地上建化工厂不属实。
(三)反映非法引进挖沙厂的问题
2012年,原中武乡花岭村张卫国在没有取得任何证照的情况下,将采沙船开到位于花圃村7、8组边涔河内采沙,并没有与花圃村签订采沙协议。在采的过程中,支部书记张祖益也曾口头向镇水利部门反映过,水利站没有给出明确的回复,采沙涉及到河滩,这些河滩就是在花圃村发包的395亩面积之内。按照河道管理办法,河道历史最高水位所淹没区,都属于水利部门管理,按政策,河滩面积应不属于花圃村管辖。但因为历史原因,花圃村群众历年在河滩上耕种,认为就是花圃村的面积,因此采沙地段应属于谁管辖还存在争议。由于沙石的运输要经过花圃村,对道路造成了损坏,村委找到张卫国,要求维修道路,经过协商,张卫国每年给村里运50车砂卵石,用于整修村里的机耕路,该协议一直延续至今。
按政策,采沙范围应属于水利部门管理。反映村级非法引进沙石厂不属实。
三、调查结果
从核实的情况看,以上反映都不属实。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采沙船无证非法经营
2、以上问题举报人于2014以来曾向有关部门和网上多次反映发帖,镇人民政府多次见面回复,属同一问题多次重访。
四、办理结果
1、非法采沙的行为由水利部门进行了查处。
五、与信访反映人见面情况
匿名举报
澧县大堰垱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2017-04-04 21:50:33